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72)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72号)


为吸取哈尔滨市聚集性病例反弹经验教训,避免我市出现因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防家庭聚会、聚集。全市广大群众要增强警惕意识,不参加任何人员聚集性活动,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2.严防公共场所聚集。商场、超市、农贸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温”的管控要求,安排专人疏导顾客,分散购物,限制场所内购物人数,避免出现排队拥挤和密切接触;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场所管理,禁止跳广场舞等聚集活动;婚丧嫁娶不操办或简办。

3.严防医疗机构聚集。全市医疗机构要引导患者错峰就医,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科学设置预检分诊点,固定就诊通道,确保科学分流进入医院的患者和家属,减少人员聚集风险。

4.严防交通出行聚集。火车站、客运站要在候车厅安检口安排专人引导,拉大旅客排队间距;客运车辆要控制乘客数量,保持乘客间距;出租车要执行好消毒等防疫措施,禁止合乘。

5.严防工作场所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尽量采取视频方式,如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要严格限制人员间距并佩戴口罩。要对职工进行健康登记信息管理,每日测量体温,居住场所要定期通风、清洁和消毒,有食堂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继续实行人员分餐、分散就餐、错时进餐等制度。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8日

审核:郭珩

监制:孙镰峰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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