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鄭州“毒王”的郭某鵬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疫情期間赴歐旅遊、歸國後拒絕隔離、震動鄭州一城的郭某鵬,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依法懲治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名列其中。

此時離郭某鵬治癒出院(3月28日)剛過去一週。


被稱為鄭州“毒王”的郭某鵬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兩名承辦檢察官醫院通過視頻訊問被告人郭某鵬


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

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

早在3月6日,鄭州市就明確規定境外入鄭人員嚴格落實“隔離觀察”和“如實申報”措施。郭某鵬卻既不隔離、也不申報,還向警方說謊隱瞞。


被稱為鄭州“毒王”的郭某鵬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警方到郭某鵬家調查

3月10日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打電話給郭某鵬核實,郭未接電話。後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而後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

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後,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在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後,郭某鵬被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隨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後經排查,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餘名人員均已被隔離觀察。

當時,河南已連續13天新增為零,此事一出隨即引發廣泛關注。尤其是郭某鵬回來後拒不承認出入境情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是備受指責。

因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郭某鵬確診當天(3月11日),公安機關決定對其立案偵查;其出院當天(3月28日),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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