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是什麼?哪些條件下才能適用緩刑


緩刑是什麼?哪些條件下才能適用緩刑

我國的刑罰共九種,五大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四類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但是除了這九種刑罰外,我們還經常聽到一種處罰叫做緩刑呢?是不是經常看到刑事判決書寫到“判決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呢?那麼緩刑到底是什麼呢?

緩刑是對已經確定罪行的被告人由於其罪行減輕且有悔過表現,即使不予收監也不會有社會危害性,對這些被告人暫時不予執行刑,而是進行一定期限的社區矯正,待社區矯正期滿後再決定原刑罰是否執行的一種制度。

緩刑是什麼?哪些條件下才能適用緩刑

很多人會好奇既然國家都動用人力、物力抓到了犯罪分子,然後經過審判好不容易確定了罪名,為什麼定好的刑罰說不執行就不執行了呢?要知道監獄裡面各型各色的人都有,魚龍混雜,判十年二十年的人大有人在,經常人進入都容易被帶壞更何況是有前科的人呢?而且人在監獄裡呆久了即使出來了也很難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再說了,刑罰的作用不僅僅是在於懲罰,更重要的是在於教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嘛!既然知錯認錯,為何不給人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緩刑是什麼?哪些條件下才能適用緩刑

那麼適用緩刑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第一,罪行要輕。我國法律規定判處管制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能適用緩刑。第二,要有悔過表現,即使被告人在社區矯正不存在社會危害性。這個是從主觀方面進行評判的,主要考慮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悔罪態度。第三,被告人不能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累犯說明被告人已經多次犯罪,屢教不改,這個時候再判緩刑進行社區矯正也是意義不大。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一般情況罪行較重,主觀惡性較大,社會危害性也比較大,不適合緩刑。

緩刑期間被告人都在幹什麼呢?緩刑一般都是由司法機關對被告人進行社區矯正。不能外出經商,不能離開居住地,定期去司法機關報到,其它和正常人也沒兩樣。

緩刑期滿原刑罰是否還需要執行呢?這得看你的表現了,如果表現好,不犯法不犯錯,那麼原刑罰就不再執行了,如果緩刑期間又犯新罪,那就得新老刑罰一塊執行了。

緩刑會不會留案底呢?會,這個是肯定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觸碰法律的紅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