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男子為妻子出氣 尋釁滋事雙雙獲刑

女子李某與劉某系夫妻關係,李某因與同事發生矛盾,叫來丈夫出氣,未料卻雙雙入獄。近日,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尋釁滋事案,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被告人譚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被告人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漆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1月10日,譚某與曾某、尹某、鍾某(上述三人均已起訴)等人在萍鄉市區某KTV唱歌,至次日1時許,因李某與趙某、蔡某在會員9包廂發生糾紛,鍾某衝到會員9包廂門口,曾某、尹某、沈某、李某等人見狀跟隨來到會員9包廂,鍾某等人圍毆了前來勸阻的被害人彭某,後李某指使並夥同鍾某、李某、沈某、尹某、曾某、譚某等人進入會員9包廂內對趙某和蔡某進行毆打,隨後劉某和歐某、漆某也到該包廂與其他人一起對三被害人實施毆打,期間被害人彭某被匕首捅傷。經鑑定,被害人彭某、蔡某、趙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2018年5月21日,劉某、李某於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歐某於同年4月30日被偵查人員抓獲;譚某於2018年4月12日被抓獲;漆某於2018年8月26日經偵查機關電話傳喚後主動投案。

安源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劉某、歐某、漆某、譚某夥同他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致三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結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自首、坦白、累犯、前科等情節,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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