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套二手房交易中發現房屋面積“縮水”6平米,問題出在哪兒?

近日,在購買一套二手房的過程中,安康市民朱先生經歷了一場“鬧心之旅”。買房時房產證上明明寫著113.5平米,交錢之後實測,房子只剩下了107.03平米,房子咋就“縮水”了呢?

1月中旬,朱先生通過福家房產中介公司,看中了位於果園路的一套三居室二手房,交完5萬定金和6萬交易費後,2月份經過房管局的實測,房屋面積只有107.03平米,與房產證上的113.5平方相差6平米。

隨後朱先生找到中介公司和賣方,經過協商,賣方同意待房款全部收到後,退還給朱先生15000元作為補償,雙方還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

簽完協議朱先生仍然覺得不合理,他說:“ 113.5個平方簽訂合同總價55萬算的話,是4850元左右一個平方,那麼少6個平方,那麼應該給我補,至少兩萬多塊錢,少一萬多塊錢這個很不合理。”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差異?在繳費時應以哪個數據為準?3月30日,華商報———二三里資訊記者採訪到安康中心城區房產交易與物業事務中心產權科科長梁軍。

安康一套二手房交易中发现房屋面积“缩水”6平米,问题出在哪儿?

梁軍介紹稱:“此房屋屬性是房改房,當時購房時住宅產權卡上的面積由房改辦認定,不是專業機構測量,2000年左右,為了加速推進房改房的辦證工作,售房單位還可自行測量,所以受限於專業水平,房屋實際面積會與房產卡上的面積存在差異,但是此類房屋進入市場後,再次交易時,就需要對房屋重新進行測量,在交易時應以實測面積為準。”

梁軍說:“房改房信息登記普遍是不含公攤面積,但是此房是否含有,目前還不能確定。房改房經過交易,實測之後新的房產證上要修改成實測面積。”

對於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因此出現矛盾,梁軍說:“我認為三方都有責任,賣方對自己房屋屬性不清楚,中介公司對相關的機構政策不瞭解,買方在交易中與對方溝通不到位。所以如果三方協調解決不了,買方就可走法律程序來解決此事。”

知識鏈接

什麼是房改房?

房改房是指於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中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

華商報記者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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