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新房、二手房、非住宅需繳稅費一文全知道!(精簡圖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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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二手房交易主要涉及的稅費有:增值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交易的手續費、權證登記費等;按照稅法規定買方個人應繳納的稅種有:印花稅、契稅等;賣方個人應繳納的稅種有:增值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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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方個人應繳納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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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賣方個人應繳納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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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5年、家庭唯一住房幾乎無稅,那麼滿5年怎麼計算呢?一定要看清房源!

***確定房產滿五年的方法

(1)如果是按市場價格購買的住房,需要看《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日期和《契稅完稅證》的填發日期,哪個在前面,按哪個的日起開始計算;

(2)如果是按房改政策購買的住房,需要以《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日期、《公有住房購買契約》的簽定日期和付款收據時間為計算依據,同樣以時間靠前者為計時依據;

(3)個人轉讓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房產,購房時間可以從原產權人購房時間連續計算;

二手房增值稅計算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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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滿2年又從何時算起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第二條對此進一步解釋,《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因此,銷售滿2年的二手房免徵增值稅,從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算起,這兩個日期適用孰先原則,誰在前就從誰算起。(同滿5年算法基本一致)

個人轉讓住房,因產權糾紛等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包括不動產權證書,下同),對於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購買住房的,法律文書的生效日期視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註明時間,據以確定納稅人是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手房個人所得稅計算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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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更全二手房稅費計算見昨天的推文:

那麼問題來了:網傳的離婚、贈與等避稅方法是否靠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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