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套二手房交易中发现房屋面积“缩水”6平米,问题出在哪儿?

近日,在购买一套二手房的过程中,安康市民朱先生经历了一场“闹心之旅”。买房时房产证上明明写着113.5平米,交钱之后实测,房子只剩下了107.03平米,房子咋就“缩水”了呢?

1月中旬,朱先生通过福家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位于果园路的一套三居室二手房,交完5万定金和6万交易费后,2月份经过房管局的实测,房屋面积只有107.03平米,与房产证上的113.5平方相差6平米。

随后朱先生找到中介公司和卖方,经过协商,卖方同意待房款全部收到后,退还给朱先生15000元作为补偿,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签完协议朱先生仍然觉得不合理,他说:“ 113.5个平方签订合同总价55万算的话,是4850元左右一个平方,那么少6个平方,那么应该给我补,至少两万多块钱,少一万多块钱这个很不合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在缴费时应以哪个数据为准?3月30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采访到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产权科科长梁军。

安康一套二手房交易中发现房屋面积“缩水”6平米,问题出在哪儿?

梁军介绍称:“此房屋属性是房改房,当时购房时住宅产权卡上的面积由房改办认定,不是专业机构测量,2000年左右,为了加速推进房改房的办证工作,售房单位还可自行测量,所以受限于专业水平,房屋实际面积会与房产卡上的面积存在差异,但是此类房屋进入市场后,再次交易时,就需要对房屋重新进行测量,在交易时应以实测面积为准。”

梁军说:“房改房信息登记普遍是不含公摊面积,但是此房是否含有,目前还不能确定。房改房经过交易,实测之后新的房产证上要修改成实测面积。”

对于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因此出现矛盾,梁军说:“我认为三方都有责任,卖方对自己房屋属性不清楚,中介公司对相关的机构政策不了解,买方在交易中与对方沟通不到位。所以如果三方协调解决不了,买方就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知识链接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华商报记者 李程

安康一套二手房交易中发现房屋面积“缩水”6平米,问题出在哪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