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看,你的房產將成為永久產權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特殊50年),綜合用地50年,所以,朋友們關心的問題來了。

這些證件有效期到期後該怎麼處理?

隨著我國新《物權法》的正式生效,一個利國利民的消息頓時引起了人們的熱議,我國的房產正式進入永久產權性質。

以前,我們不管是居住還是商用的住宅都是有產權年限的,最多70年,最少40年,年限到了要麼被收回、要麼繳納高額續期費用才可繼續使用居住;而新物權法已經明確規定房產到期將自動續期,續期費用按照當時房價的1%-10%增收,在房產到期之前的一年內可申請續期。

《城市地產管理法》第十二條和《物權法》第-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米。就是100㎡的房子只需要補費1560元。

現在不用糾結40年、50年和70年的產品,商業產權,產權到期後兩種結果!

1、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2、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是住宅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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