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承諾不參加社會保險,這種承諾有效嗎?

張慧


一些企業把握住勞動者求職急切的弱點,在勞動者入職的時候,要求勞動者填寫一份不參加社保的承諾書,這樣的“承諾書”有效嗎?


職工繳納社保的法律依據

職工參加社保,實際上是法律要求必須的。

依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依據《社會保險法》關於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在關於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分則裡,說的都是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法律表述中的“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中第17條中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七)社會保險。

也就是說,如果是正式有效的勞動合同必須有社會保險這一項內容。

可不可以在勞動合同裡直接約定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呢?

《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職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這也是保障勞動者的權利的一項內容。所以,規定不繳社會保險的勞動合同約定無效。

《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都是屬於國家最根本的的法律法規,是經全國人大討論通過並實施的,具有最高效力。全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按照這些法律法規的要求來執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所以,約定不繳納社保的“承諾書”是無效的。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勞動者承諾不參加社會保險這種承諾有效嗎?很明顯這種承諾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只要是員工和單位建立勞動合同企業,那麼就應當依法來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購買社保的行為是法定的行為,任何逾越於法律之上的行為,那麼都是一種無效的行為。

即使作為員工本人來說,簽訂什麼承諾,放棄自己社保的一個承諾書,那麼這種承諾書也是一個無效的行為,通過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監察的方式都可以依法來申請自己的一個合法權益,那麼所在的企業單位還是要給自己來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所以對於企業單位來說,簽署這樣的承諾書也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的。

更何況作為員工來說,他是沒有選擇繳納社保的一個權利的,因為本身工資是由企業單位來發放的,那麼企業單位正常的從員工本人的工資當中扣除他應當所交納的社保費用就可以了,即使員工不願意交納,那也沒有辦法的一個事情,因為畢竟工資是通過單位來進行發放的,而且單位是有主動權來扣除這個社保費用的。


社保小達人


勞動者承諾不參加社保,不管有效無效,只要能拿出勞動者不參加社保的證據,仲裁和法院不會判勞動者勝訴哦!😀😀😀


之乎者也179109938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要給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這是勞動法對用人單位的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就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承諾不要用人單位繳養老保險只個人表現,在法律層面還要以法律規定為準。供參考


劉佃華64138842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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