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忘帶飯卡手機轉帳後舉報食堂阿姨,阿姨被罰2萬,女生卻被獎勵2000,是阿姨不守規矩還是女生不道義?

袁緒強


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事件剛剛放出來,後續肯定還會有什麼精彩大戲。

我覺得該名女大學生可能處於三種心理:

一、故意為之,可能學校本來有相關規定或從哪裡聽到的小道消息—舉報有獎。當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正好她缺錢了,幹了這件荒唐事。

二、虛榮心強,想要得到表彰加分。大學裡有很多獎學金或榮譽需要填報篩選,加分項是取勝的關鍵。像這種維護學校的利益,肯定是個大大的加分項,老師和學校那頭以後有好事也會照顧一二。

三、人性扭曲,本來內心邪惡,欺軟怕硬。遇上什麼糟心的事,自然會做出一些讓常人無法想象的極端之事。



大學食堂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的,而且統一使用校園卡,流水走學校的財務,學校會根據協議抽成,到了商家手裡有一定的延遲性和殘缺性。商家也需要現金流來進行每天的採購,能私下裡解決而不用走學校程序,既便利,又能省一筆“過路費”,何樂而不為呢?大學生也不會每次都能帶個校園卡,萬一忘記沒帶豈不是沒飯吃了?有人會說借別人的卡刷,再用微信/支付寶轉給他,走個曲線救飯。你不知道,飯點的人多得可怕,既浪費自己的時間,也浪費別人的時間。關鍵是自己還沒面子。直接轉給商家,其實對雙方交易是更加便捷性的,但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商家與學校的商業協議,這種規則是違法的。

學校食堂其實是一個很黑的地方,除了要收取商家的租金,而且在商家營業額上參與分成,而且拿的點不在少數。如果是連鎖型的快餐公司,走量還是有的賺的,會更容易遵守規則。而個體戶商家,本來利潤就不高,再次被學校食堂攤薄,很多做了一個學期就關門大吉。而且,食堂商家也有競爭,生意好的會被打壓。小編的校區食堂有家做石鍋拌飯很火,結果食堂領導單方面要漲租金,提高分成,後來那家就立馬走了。這種剝削,食堂吃飽,商家變瘦,而倒黴的還是學生。飯菜質量和衛生難以下嚥,吃到啥東西你也不能怎樣,學生也拗不過學校的大腿。



外賣又不給你進來,簡直就是壟斷。6月份滴滴外賣入駐南京的時候,大家都去點外賣了,食堂冷冷清清。每次食堂要做個學生反饋,都能噁心得像吃了死蒼蠅一樣,大家心照不宣地給差評、罵人。大學時因為校區在市區內,靠著外賣活到了畢業。最近一段時間,學校食堂的新聞負面報道多如牛毛,不堪入目。食堂本來是給學生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可惜現在淪為吸血賺錢的工具。外賣可能比學校食堂要乾淨地多。

學校罰阿姨,按照規則上來說是沒有錯的。但是,該名女大學生的惡劣行為激起了全網的憤怒。很不幸的是,有人把這個消息捅到了網上,變成了熱搜,全國人民都知道了,而且是極為負面的影響,學校的壓力可想而知!不僅事學校領導有壓力,成都市教育局也有壓力。沒看到學校出了大事,當地教育局、學校校長、主任一鍋端嗎?



說其謠言,不過是一場公關的作秀。有時候,當你聽謠言聽得多了,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當作既定的事實。這一套的公關,與其說是闢謠,倒不如說是對潛規則的維護。僵而不死,越活越糊塗。成都文理學院一事不過是發生在中國千千萬萬學校中一不小就火了。


慵懶國王


這事今天鬧的沸沸揚揚,果真是道德淪喪?別急著發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學女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被罰兩萬女子獎勵2000元,事情曝光後,成都文理學院迅速闢謠,表示經過查證不存在網絡所述事件。而且根據校方的規定,此類事件的獎勵是200元/次,女生獲獎2000元似是無稽之談。

成都文理學院後勤處網站顯示,該校後勤處曾於2017年5月發佈“關於發動學生共同監督食堂窗口收取現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營業窗口嚴禁收取現金,學生就餐只採取刷卡和打票兩種方式。凡發現食堂營業窗口收取現金的,應向後勤處膳食科舉報,若核實屬實,後勤處將對舉報人進行200元/次的獎勵

吃瓜群眾的小心心總算放下來了,這世界可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亂。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發生,我們該如何自處?筆者簡單對當事三方做一做評價:

  1. 飯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還是自家老闆,經商謀生最終規矩,既有規則在先,就不該為不值當的方便讓自己處於風險之中,風險意識、合規意識明顯不足。
  2. 釣魚女生,賤。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這倒好,反手一刀?電影《聞香識女人》中上校慷慨陳詞,有些人靈魂都是烏黑的,說的就是你這種。
  3. 大學領導,惡。大學即社會,卻又是不一樣的社會,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觀,如果大學只教會教條主義生搬硬套死規則,對人情、良心不管不顧,這樣的學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豬。


正品足球


為什麼學校規定一定要用飯卡呢??

記得我上學的時候,有一個同學喜歡吃那種一元一根的烤腸,但是慢慢地大家覺得有點不對頭了:他簡直是拿烤腸當飯吃的,一頓十幾根甚至更多的吃,另外吃的菜也是挑價格貴的吃,而大家都知道他家裡條件並不能支持他這種消費。後來他自己說的,他一個月生活費400,拿出100給賣菜的餐廳員工,一個月內他在那個賣菜的員工負責的窗口買菜不花錢。這還是用飯卡,員工還能用這種辦法貪汙。

所以,學校為什麼不讓收現金,而必須用飯卡?因為,一盆菜可以賣出多少很難量化,於是,明明收了1000,可以說收了800,剩下的200就入了員工自己的腰包了。。


蛇小劉


1、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位女大學生幹了一件缺德事,她幹了一件損人利已之事。

2、從制度的角度來看,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於制度之上,她幹了一件違反制度之事。

3、從誠信的角度來看,如果食堂阿姨讓這位女大學生寫一紙憑據,說明緣由後,簽字畫押,再微信轉帳給阿姨,由阿姨再把錢和憑據交給食堂財務,這算是履行了承諾。

從上述三點來看,只有第三點才有可能(請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讓道德與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學生本著誠信做人為根本,阿姨有一紙憑據在手說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點,那阿姨雖然佔有道德的制高點,但受到的確是真實的財產損失(被罰兩萬),而那位女大學生卻是不當得利(得到兩千元獎勵),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沒有人會瞧得不起她不仁不義的品行。

通過上述分析,相信你對這件事有一個明確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講,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規緊密相聯。這位阿姨的行為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警示——當好人要注意遵守規守矩,切莫輕易同情不合規之人。

不過,是否有人會懷疑這件事的真與假,是否有人編造的事實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虛假的,有人故意編造事實。請勿相信!


韓國成老師


我看了媒體上成都文理學院關於這件事的回應,學校的回應是不存在上述事實。此事,這個事感覺還是有點疑點的,比如對於阿姨罰款2萬元有點過了,還有就是學生能拿到2000獎勵的事。

根據學校的公告顯示,經過查證舉報屬實的,會給予舉報人200元一次的獎勵。

而這種自己沒帶錢,用現金支付再用自己的手機截圖取證的行為,學校也不一定會採用。所以,這件事的真實性不一定如網上傳的那樣。

但是,這件事即使金額沒有那麼大,如果屬實,那麼此事也會帶給我們一些反思:

1.打飯的阿姨應該是知道學校規定的,但是一時心軟,因此違反了學校的相關規定。既然違法了相關規定,理應受到一些處罰。

2.這個學生只能說沒有道德,既得到了好處,反過頭來就咬阿姨一口,典型的農夫與蛇的現實版。這種人走入社會也不會有什麼出息,只能是禍害他人。

3.對於阿姨來說,吃一塹長一智,對於學校來說,雖然舉報人應該受到獎勵,但是這種行為也理應受到批評。

對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飯堂阿姨罰20000,舉報的女生獎2000,這個說法其實沒有得到證實。應該是失實的,事情的緣由應該不止這點,網上的截圖也不一定就是事實。不過,女生舉報飯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緣由是怎樣的,個人覺得那個女生確實不厚道。

畢竟,沒帶飯卡用現金支付,其實應該是很常見的事情。而這個女生,卻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點蠅頭小利,居然放棄自己的人格,不顧道義的出賣別人。即便不是為了小利,而是純粹不妥那位飯堂阿姨而舉報,那也是能證明她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小人。這難道不覺得很可怕嗎?

現在她還只是學生,沒有步入社會。如果她進入到社會,那麼為了錢,為了利益,她會不會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來呢?細思極恐!

至於那個飯堂阿姨,說無辜但也不冤。畢竟學校飯堂規章制度本來就有規定,自己當時如果能有清醒的認知,自然就能免遭處罰,不是嗎?這件事,其實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為戒的。

最後,


這些歷史要讀


真替飯堂阿姨心疼,2萬塊錢啊,這要幹多少個月才能夠拿到2萬元錢呀?

這位女大學生可謂想錢想瘋了,竟然利用學校飯堂管理方面的漏洞。自己沒有帶飯卡,飯堂阿姨照顧她,讓她用微信轉賬。而該學生得到好處後又惡意舉報飯堂阿姨,讓飯堂阿姨被罰款2萬元,她自己得了2000元的獎金。可以說這2000元是昧心錢啊。

首先,飯堂阿姨真的不容易!

一箇中年婦女到大學食堂內打工,這要是有點本事的人,也不會到這個地方乾的。這樣的人一般都是農村婦女或者是城市下崗女工,為了生活所迫,為了掙一些錢養家餬口,才到這飯店打工的。她們工資微薄,一個月也掙不了幾千塊錢。

所以她們的生活夠拮据的了,但是這樣的人一般都是心好、善良的。



其次,女大學生太有心計。

吃飯不帶飯卡,這不是明擺著要佔便宜嗎?還是飯堂阿姨同情她,同意她用微信轉賬支付,這實際上是在幫她。

而該學生得了便宜後卻舉報食堂違規,導致飯堂阿姨被罰2萬元,而她自己又得了2000元的獎金。這真是一本萬利,好心黑啊!

最後,食堂處罰不公。

食堂有什麼權利罰款2萬元?罰款2萬元又有什麼規定和法律依據?這一些都是違規操作。之所以有這些漏洞,才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機。所以以後要嚴加管理,認真核查,確保不再冤枉好人。


法重情深


“人無信則不立”!一個女大學生因為沒帶飯卡,請求食堂阿姨通融用手機轉賬,而看著和自己女兒差不多大的孩子,阿姨同意了女大學生手機轉賬的請求。然而,阿姨的這個好心舉動卻成了這個女孩獲利的把柄。這到底是社會道德淪喪還是規則的嚴肅呢?



我們先說說這個學校的規則是不是合法。作為一個經營方而言,應該經營有一定的自主權,而學校不得私自收費的規定,也違反了經濟規則和對等原則。更何況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個教育機構把學生的飯碗當成牟利的工具,這本身就和教育的思想不符。當教育染上了銅臭,教育就再不純潔。


再從女生這一塊來說,雙方協商一致,這就符合合同法的要素,而學校的規定並不是法律,任何規定都不應該違反法律的基礎,如果和法律相沖突,那規定無效!何況,女生和阿姨的協商是一致的,是一種真實意思的表示,也是不違反任何法律的,理應是一個合法的口頭合同。

從女生道德角度來說,確實是一個現實版“農夫和蛇”的傳說!阿姨是同情孩子,不讓孩子遭罪,而孩子卻利用了規則讓阿姨入了套路,獲取一定的利潤。這是農夫明知道🐍很可能會咬死自己,卻不顧一切把蛇放在懷裡,為了救🐍一命。結果,蛇醒過來的第一口就是咬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這種活生生的狗血劇情竟然能在我們的現實生活出現,這也是我們社會道德低下的悲哀。當一個人不懂得感恩的時候,我們的社會只有一具具行屍走肉,再也沒有任何的感情可言!



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那麼如果這個事情是真的,我們該如何去評價呢?我覺得這個女大學生的行為是非常不恰當的。從制度和規範的角度,確實阿姨做錯了,畢竟為了方便管理,餐廳規定只能使用飯卡是很正常的行為,阿姨收取轉賬的形式很容易出現貪沒的情況。但是人畢竟不是冷冰冰的機器,這個規定也不是法律,在日常規則框架中,規則的執行是有彈性的。就像大家都知道小學生守則,中學生行為規範,公司的各種管理規定,如果真的嚴格執行下去、一點也不能違反,會出現什麼景象?這真的是大家想要的人間嗎?


看風景的蝸牛君


首先是阿姨不對,知道學校不允許學生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買飯,只能用飯卡,卻還接受女生的微信轉賬,是明知故犯,無論出於什麼心理,都是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但是,在學校食堂打工的阿姨都很辛苦,掙錢也不多,一次性罰款兩萬確實太多了。

其次,我覺得這個女生可惡至極。一個大學生連最起碼的做人準則都沒有,心機女一個,可以說很歹毒。一是不應該給阿姨犯錯的機會,有可能她是誘使阿姨犯錯的。沒帶飯卡可以回去帶或是不吃,也不能讓別人因為自己犯錯。二是這個女生當時用微信轉賬買飯,如果是阿姨主動提出的,女生可以拒絕,並給以提示或警告。如果是阿姨每次都這樣做,又不聽勸告,女生舉報了也有情可原。如果是女生提出用微信支付的,為了方便自己,這位阿姨就是幫了她的忙,給了她方便,女生在這樣的前提下再舉報阿姨,那就是沒有人性。

食堂阿姨都不容易,而且年齡大都和一些大學生的母親差不多,身為學生每天接受她們的服務,一定要善待她們,尊敬她們,對她們切不可耍心眼,坑害她們。“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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