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原房屋產權人死亡,未留遺囑,如何認定現房屋繼承人?

柳雙龍


按《繼承法》規定的來認定——

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這三者中有人在世,由在世的人平均分配。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無在世者,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分割繼承,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者無排名先後。


如果房屋產權人死後,在房子還沒有開始分割的時候,他的父母一方或兩方均過世,則過世的父/母原本應當享有的繼承份額,由父/母的法定繼承人分割繼承,也就是說房產可能被分給死者的兄弟姐妹。

如果房屋產權人的子女先於產權人死亡,則子女的子女可代位繼承子女原本應當分得的部分房產份額(或相應補償款)。

繼承的問題需要考慮具體的家庭情況,家庭成員數量及關係、家庭成員的過世時間先後、是否有贍養遺棄虐待欠債等各種其它情形……

總之,建議下次提問此類繼承問題時,將問題描述的更清楚一些,以便獲得更精準的回答


信凱律師事務所


如果一個人去世之後,沒有訂立遺囑,那麼他的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繼承。

根據我們國家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法定繼承包括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

第一順序繼承人裡面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

當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裡面沒有任何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有權繼承。

所以如果你說一個人去世之後,沒有訂立遺囑,那麼他的遺產將按照上述順序來繼承。有幾個繼承人就由幾個繼承人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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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一、配偶(配偶去世後贍養父母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父母(養父、養母)

如果有第一順位人存在

舉例說明分配如下:配偶一方身亡,有3個孩子。按百分比如下

1、配偶先分50%

2、配偶+3個子女共同分剩下的50%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補充: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孫子女沒有繼承權。


房產乾貨


直屬公房的承租人不在了,房子正在徵收當中,承租人寫了遺囑,而且他配偶也簽了拆遷協議,可徵收方一直未動?現在只剩下一戶了,這為什麼?


用戶1033858932707


法定繼承順序是什麼?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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