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遷該怎麼補償?

往事如風81024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包括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發包人、承包人、轉包人等),有的還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必要的就業安置。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徵收補償費的分配方式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所有,集體組織應將收支狀況進行公佈,接受監督。

2、安置補助費應當專款專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3、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各個省、自治權、直轄市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基礎上,制定了適合本地區的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北京市頒佈了《北京市建設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對北京市內徵地補償、人員安置、轉非勞動力的就業及社會保險等做出規定,其中包括確立了徵地補償費最低保護標準制度、細化了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認定和補償計算問題、確立了徵地補償費的分配辦法,以及規定了非貨幣補償、一次性就業補助費、保險繳納等支付方式及安置保障措施。


東友律師團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遷怎麼補償?

農村農民的房屋,都是建築在集體土地上,拆遷標準都是一樣的。

我們國家的土地,只有兩種性質: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就是集體所有制土地。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只要是沒有被國家依法徵用,它的性質就永遠不會改變。

農民建設房屋,都是要在村履行審批手續,寫個申請找村裡批一下,然後到鄉鎮土地管理部門,他們按照鄉鎮規劃總體要求,按個公章,發個批件就算完事。說是要經過縣級土地部門,其實基本鄉鎮就代理辦了,只需縣級備案。因為農民建築房屋使用的是農村自己的土地,各方面審批都比較簡化。所以,農民所建的房屋就是集體的土地性質。

如果要把這部分土地改為國有土地,那各項手續就不是這麼簡單,要逐級審批,佔用多了還要國家土地部門審批,還要向國家交一定數量的使用稅等費用。這部分費用是比較多的。

房屋拆遷沒有統一標準,標準基本都是轄區市級政府制定,由市長簽署後執行。所以遇有拆遷,要依靠當地政府文件為準。


沐浴祥光689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補償安置標準,國家從法律層面,沒有統一適用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辦法》。實踐中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發佈的指導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規、地方性規章。

首先,集體土地徵收的原則——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提到:“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徵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這項原則性規定是國家在立法精神層面基於被徵地農民利益制訂的原則性規定,是徵地拆遷補償的底線。

徵收來臨,如果被徵收人不知道徵收方給的補償標準是不是合理的,可以堅守這個大原則,對比補償前後自己的生活水平有沒有降低,如果“越拆越窮”,補償多半就是不合理的。

其次,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依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可以總結如下:

貨幣補償:房屋拆遷補償=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合法宅基地面積+裝修及附屬物補償+搬遷費+補助費+獎勵費。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即現在、當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積、結構的房屋所需要的費用。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參照各省制定的區片綜合地價。

產權置換:即給予安置房,按照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和安置房屋面積1:1的最低比例進行置換。

遷建安置:有條件的,可以選擇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的重置成新價。

雖在集體土地上,但是已經劃入城市規劃區的農村房屋,或者屬於城中村,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關規定,參照被徵收房屋周邊商品房市場價格補償。

點擊頭像關注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頭條號,獲取更多徵地拆遷相關知識,如需諮詢,點擊頭條號首頁,首頁底部可以諮詢。


京平律師事務所


這實際是一個農村房房拆遷補償的問題,主要應包括房屋主體補償款、宅基地上的構(附)著物補償款、住房安置款、獎勵款及其他補償款等。這既是筆者通過各種渠道掌握和了解的相關政策,也是筆者所在地具體執行的政策。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原不想作答,但看到一些回答存在不少問題,將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混為一談的也有之。加之,關心該問題的人也不少。為以正視聽,消除以謬傳謬,幫助相關人士對農房拆遷的政策有一個大致的瞭解,特作以下答覆:

一、正確區分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是不同的概念,是徵地拆遷工作中兩項不同的工作內容。土地徵收主要是指對徵地紅線內的所有土地進行徵收和補償,通俗地講,是圍繞“土”字作文章,主要包含土地補償費、徵地範圍內的青苗及地上構(附)著物補償費;房屋拆遷主要指的是對徵地紅線內的房屋進行拆除和補償,是圍繞“房”字作文章,二者所針對的對象和具體的補償也不相同。

二、農村房屋拆遷的相關補償政策。總的來說,對於拆遷房屋的補償,以宅基地和房屋的相關產權為依據,產權屬於農戶的,直接補償到農戶;屬於集體的(如社裡的保管室等),補償給集體,由集體對補償款進行處置分配。

(一)農村房屋的認定: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產權證明。

(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由房屋主體補償款、宅基地上的構(附)著物補償款、住房安置款、獎勵款及其他補償款組成。

(1)房屋主體補償款,主要根據房屋的主體結構(大致分為鋼砼、磚混、磚瓦、磚木、土牆、簡易結構,分類進行補償)及房屋的面積,按規定計算補償款。

(2)宅基地上的構(附)著物補償款,主要是對宅基地範圍內的堡坎、圍牆、地壩、水井、灶、熱火器、電話、閉路、房屋的室內外裝飾等,按規定進行補償。

(3)住房安置款:根據拆遷對象選擇的不同安置方式,按規定的補償標準對應計算安置款。目前安置的主要方式有還建房(或限價商品房)、貨幣安置等,採用較多的是貨幣安置。就筆者所地而言,還建房的補償辦法是適度提高房屋主體補償款,並給予一定的建房補助,在集中居住點建房的,由村委會統一協調土地並完成基礎設施建設;限價商品房是政府為拆遷對象建設好限價商品房,拆遷對象按應安置人員的安置面積之和選擇相對應的戶型和麵積;貨幣安置(“拿錢走人”)是根據貨幣安置對象以應安置的房屋建築面積按規定折算成貨幣安置款,由拆遷對象自行解決住房。

(4)獎勵款及其他補償款:主要包括搬家搬遷費、房屋殘值費、租房補助、獎勵(有些地方為了激勵農戶拆遷,獎勵還比較可觀)等。具體以當地公佈的政策為準。

上述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相關政策均是筆者所在地的大致情況,各地的具體政策和標準不一致,僅作參考,請勿對號入座。

欲感受“三農微耕機”犁開土地的更多鄉土氣息,敬請關注@“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衷心感謝閱讀和點贊。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首先,如果居住房屋面臨拆遷,棚戶區改造,撤遷,國家徵用等等!只能以補償的形式對於現居住房屋所有人進行一定金額的補償!不涉及到賠償問題!

你所描述的問題,我想應該是以村集體的名義,在屬於村集體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而村委會有把房屋賣給本村村民!現在又面臨撤遷的問題!題主可能覺得在補償上會有不符合自己補償標準的!或者說怕吃虧!

其實,大可不必擔心補償金額問題,特別是國家撤遷,不會讓百姓受損失!對於房屋來說,只要產權證上是你的名字,你就是本房屋的所有人,不管是任何補償與福利!都是你來獲取!

對於說具體的補償標準,這個是各不相同的!這個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房屋價和居民近幾年的人均收入而定!至於說在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頂多就是補交土地使用費!對於補貼,和村委會沒有任何關係!只要不是違建!都會受到正常的撤遷補償的!


80小剛


房屋土地性質按所有權性質可以分為:國有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通常是講城市或城鎮上的土地)和集體土地(農村的住房肯定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而在拆遷過程中不同的土地的性質上的房屋,其徵收過程中的補償標準、權利人救濟渠道、法律依據也各不相同。

那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面臨土地徵收時究竟會有何種補償結果呢?本文,在明律師為您做深入解讀。


第一層次:《土地管理法》

調整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的法律法規,首先是《土地管理法》。該法第47條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據此可知,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中有一項為地上附著物補償。而所謂地上附著物,就是指被徵收土地上人工形成的房屋、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由此我們就知道了,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目前是被作為“地上附著物”予以認定補償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沒有全國的統一標準。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中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費用會“打包”計入徵地補償費的上述3項之內,而不會單獨計算。

第二層次:通過北京市的規定進行解讀

《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於2003年施行的地方政府規章,專門規制北京地區的土地徵收中所涉及的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它的特殊之處在於,參照當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設置了針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拆遷許可證,這是程序上的規定。就具體的補償而言,可分為以下情形:

其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作為拆遷人拆遷宅基地上房屋,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另行審批宅基地由被拆遷人自建房屋,並對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此即所謂的“另行審批宅基地”作安置補償。不過此種情況實踐中並不多見,屬於特例。

其二,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補償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確定。這就是最常見的補償方式,也是政府最鼓勵的方式,直接給錢。

這裡面,重置成新價,通俗地說就是換地方另蓋一棟同樣房屋所需的成本價。這個費用全國都差不多(單就重置房屋而言,在北京蓋和在西藏蓋沒有區別,房屋價格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地價),《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規則》確定的標準為400~700元每平方米。應該說這是一筆不多的補償費。

區位補償價考慮的則是宅基地所處的位置所帶來的地價,北京市是由區縣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並公佈,其計算辦法是由市國土房管局制定並公佈的。

綜上,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其三,拆遷宅基地上房屋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前述計算公式確定拆遷補償款數額,並與安置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款結算差價。這是通常所說的“房屋安置”補償方式,實踐中也較為常見。

此外,對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拆遷人還應當適當補償停產、停業的經濟損失。具體補償標準由區、縣人民政府規定。拆遷人還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同樣由區、縣人民政府規定。

需要指出的是,其他省份的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規定,雖在程序上與北京市有較大差異,但就補償的實際結果而言,都是差不多的。被徵收人可以在理解北京市規定的前提下去解讀自己所在地區的地方規定。

第三層次:特殊規定,集體土地上房屋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價值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北京市也有與此相類似的規定:與國有土地相鄰的集體土地,其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可以參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確定。雖然2011年後該《辦法》已被廢止,但其立法的意圖仍然延續,即此種情況下的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是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標準——不低於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予以確定的。

如果您所在地區的房屋恰好符合上述情形,那麼恭喜您,您有望獲得比一般集體土地上房屋更好的補償結果了。如果不符合,那麼這項特殊規定所帶來的福利您也是難以享受到的。

在明律師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結果,現階段仍是顯著低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補償的,且在整個徵地補償費中並不居於“大頭”。以上所述皆屬理論、原則,具體操作中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需要堅持個案分析的原則。這也就是聘請專業徵收維權律師介入的價值所在。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所確立的趨勢是,將“農民宅基地及房屋補償”這一項從“地上附著物”中分出,從而強調對農民居住權的保障。但無論如何,現階段“房地一體主義”的補償原則對於被徵收人來說是有益的,可以避免徵收方各個擊破,僅補償了土地部分就將房屋拆掉。


拆遷律師週刊


關於我們國家對於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在法律上雖然沒有統一規定。但是也要依據國家頒佈的相關法律規定來補償。

  通常情況下,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由當地相關部門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物權法》等法律相關法律規定,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出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下面凱諾律師就為大家歸納出了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目前最新的補償原則及標準

  首先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一般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三種:一種為貨幣補償,即根據農民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摺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另一種是等價置換,即農民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最後是兩種補償方式可結合使用。此時,被徵收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補償方式。

  其次是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補償金額=宅基地面積*拆遷補償單價+農民固定財產(房屋)估價+安置費+農村其他財產補助(附著物+其他建築物)

  被拆遷的補償範圍:包括農民的房屋、房屋的裝修、以及院內附著物,如農民自家種的果樹、蔬菜等;還有廁所、水井等建築。

  產權置換的,相同地段按面積最低拆一還一,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要另補償房屋的重建成本價。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原則是什麼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簡單點來說就是,不能降低被徵收人在拆遷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我不懂什麼意思,你是說類似村委會的房屋遇到拆遷蓋怎麼補償嘛?那是政府自己跟自己的事,村民你可別貪心,想平分補償款?那蓋新的村委會是不是每個人再掏錢?如果是要是徵農民自己家的宅基地,耕地之類的,那就先算算賬,這個賬很多人算過,七八萬一畝呵呵一下吧,十萬以上估計大多數人願意給的。


絕地趕圈人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遷該怎麼補償?

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補償一般由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確定。還會有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費補償。具體數額主要看當地確定的標準,主要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關。

點擊頭像頁面底部“聯繫律師”提供法律諮詢,點右上【關注】楹庭拆遷律師,獲得更多法律知識。

楹庭專業企業徵拆律師


按照政策法規來辦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