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出去後,使用者在耕地上建房,我能收回土地嗎?

用戶1384722204867


在耕地上建房子本來就是不可以的,土地轉讓出去之後說明你已經沒有該土地的使用權了


鄉下人阿開


可以!有合同你是甲方!對方乙方!合同法有相關明文規定!如果乙方違規可以廢止合同!收回土地!保護農田



津武永結同心F正能網


你提的問題需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不能簡單用“是”或“否”來回答。在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才能明確的答覆你的問題。

首先:要看你的土地轉讓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有效、是否約定不得單方面改變耕地的用途,村委會是否同意你們的轉讓協議。這三個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你才能理直氣壯。

其次:要看土地使用者改變土地用途、是否徵得了你家使用權人的同意,是否有協議,土地使用者是否有建房許可證,規劃建設用地許可證。如果對方辦理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證和建房許可證(房產證)。那麼、你收回土地的難度很大。

再次:如果你在轉讓土地時就知道使用者會建房。甚至建房時還專門給你打了招呼,相關手續也在辦理中、一切順利,後因其他的事情,兩家出現了矛盾,你想以此為由報復對方。那麼、你也有過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知能否幫助到你!


大道豐邑


能收回,國家明確規定耕地是必須建造房屋的


騎驢瘦身的人


能收回。因為建房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