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的終極奧義,探究新零售的根本

新零售的終極奧義,探究新零售的根本

所謂零售,即向最終消費者個人或社會集團出售生活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以供其最終消費之用的全部活動。所以說,零售中包含三個關鍵因素:(買方賣方)、(商品或服務)、(交易場景)。

零售的本質是流通業,是買賣;也就是說產生交易、產生流通才是零售的根本。


新零售的終極奧義,探究新零售的根本


新零售概念最先由馬雲提出,其中的“新”,即在新的技術、新的場景和新的消費理念下零售。在零售的本質上,新零售與傳統零售並無差別,這是新零售玩家中經常會搞混的一個問題。

許多新零售的入局者將無人便利店、無人貨架或盒馬鮮生等等案例作為“標杆”,捨本逐末,忘卻了零售最終還是迴歸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而非外在的形式。

幾年前,在回答一位投資者關於“阿里巴巴如何理解新零售”的提問時,馬雲表示,所有的線上線下從業者應該向同一方向努力,即讓消費者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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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的歷史中,零售業經歷了兩次大的變革。

第一個時代,依託於商業地產的零售時代。最早可追溯到幾千年前,隨著近現代工業革命的帶動,零售業愈發多元化。在 20 世紀之前,人們購買生活用品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由於彼時商業地產概念尚未出現,無論是買糧食、油鹽,還是牛肉、酒水,要去不同的雜貨鋪、街邊小店、專營店等場所。

上世紀 50 年代,美國西爾斯公司首創了郊區型購物中心,這種融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為一體的購物中心很快遍及美國。自此之後,逐漸衍生出百貨店、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主題商城)、專賣店、購物中心和倉儲式商場等零售業態。在互聯網時代之前,這些零售業態承擔著這個世界大部分商業交易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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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我們能夠總結出一個規律,這個時代是“場”的時代,也就說零售的整體發展受限於“場”的天花板。

彼時,WalMart(沃爾瑪)、Target(塔吉特)、Kmart(凱馬特)等零售商為零售業鏈條中的核心,消費者與生產商的態度並不重要。生產商想要銷售商品必須要打入這些零售商渠道,消費者也只能在零售商們所提供的有限選擇的 SKU 裡選擇商品。

2010 年沃爾瑪供貨商曾向《時代週報》訴苦,因為沃爾瑪的“壓榨”利潤薄如“刀片”,而這一現象背後正因為在“場”時代裡零售商過於強勢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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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 90 年代,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亞馬遜、阿里巴巴、京東、噹噹等電商平臺的崛起,讓零售進入品牌時代。

電商相比傳統零售有一個巨大優勢,那就是可選擇性更多,並且因為不用“繳納”昂貴的租金,在產品售價上電商平臺相比傳統商超也有著巨大的優勢。

但從零售業態的根本變化上,電商帶來的“無限選擇權”才是真正的“殺器”。在傳統零售時代,每個消費者都有自己的活動半徑,而你的活動範圍決定了你對商品的選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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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時代,無處不在的物流快遞線路,讓商品交易突破了地域限制。

在互聯網時代層出不窮的“爆款”,正是在互聯網的商業邏輯下才會出現。

打破“場”的限制之後,品牌的重要性就開始凸顯,也就是進入了“貨”的時代。從“場”到“貨”的變革,是零售業服務理念上的巨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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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數字化程度較低,缺乏對用戶消費心理的有效“洞察”,在商業地產租金越來越貴的當下,即使沃爾瑪、家樂福、永輝超市這樣的實體商超巨頭,在選擇店址和商超面積上都會精打細算。

雖然,線下商超通過選擇繁華的地段、採用精美的裝修,以及精挑細選的商品將場景氛圍烘托到極致,可永遠無法滿足所有用戶的需求。


新零售的終極奧義,探究新零售的根本

新零售應運而生,它的本意是要結合線上線下的優勢,圍繞消費者的真實需求,也就是“人”來重構零售。所謂的新零售,即“人”零售時代的到來。選擇太多,往往會讓人陷入沒有選擇的窘境。

其實,相比於傳統零售業態和電商零售,新零售的根本在於為某個特定人群將服務做到極致。盒馬鮮生與超級物種在選址中,把一二線城市的人口密集區作為重點佈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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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的原因有二:

首先,一二線城市的用戶消費水平更高,因此有著更高的生鮮消費需求與能力。

其次,一二線城市人口密度大,因此可以提高坪效,分攤掉這種全業態、重模式的成本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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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傳統零售的黃金商業地段思維,以及電商零售的品牌口碑思維,圍繞“人”的新零售將把服務消費人群作為發展方向。

這種轉變是因為,一方面線下場地為新零售玩家提供了服務場景,而線上數字化則有能力讓玩家可以“洞察”到目標用戶喜歡哪類“貨”品,提升場地的利用率。

零售的根本不再是場,也不再是貨,而是人,人需要什麼新零售就提供什麼。

新零售並不是什麼高深難懂的概念或新生事物,它只是零售在新的消費環境、新的消費理念、新的科技技術的推動下的一個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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