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多月跑20次辦不到不動產證!永豐副縣長開現場辦公會兩小時解決

吉安永豐縣“市政花園”地處城區中心,因位置不錯,所以一二樓的商鋪開售後諮詢的人絡繹不絕,

但已購買的業主卻發現遲遲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業主們通過《問政江西》投訴開發商,稱其拖延推諉,而開發商也叫屈稱數月時間裡跑了二十多次都無法辦好不動產權證。好在事情引起了永豐縣副縣長京海華的重視,他專門召開臨時現場辦公會,兩個小時妥善解決問題。

購商鋪數月辦不到不動產證業主投訴開發商

曾先生去年10月花費了1400餘萬元,購買了“市政花園”一樓近2000平方米的商鋪開辦酒樓,這些錢多是借來的,曾先生原想辦理好不動產權證後能向銀行貸款,用於償還債務,可就因為不動產權證遲遲無法辦好,他只能想各種辦法籌措資金來還債。現在曾先生的資金壓力大增,他心裡打鼓:“辦不下來證一點保障也沒有,萬一開發商捲款跑了怎麼辦?”


肖先生則是今年5月湊了50餘萬購買了“市政花園”一套臨街店面,準備開一家文具店,原本計劃趕在9月開學前完成裝修並開業,也是因為沒有辦理不動產權證,他錯過了開業好時機,計劃被徹底打亂,現在的店面仍只是毛坯。與曾先生和肖先生有一樣遭遇的業主還有幾十位,因為一再拖延辦證,業主們將矛頭對準了開發商。


開發商代建“市政服務大廳”政府放棄回購

記者找到了開發商吉安市建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建安房產)瞭解情況,建安房產的代理人肖學松稱並不是開發商故意拖延,其中另有隱情。

5個多月跑20次辦不到不動產證!永豐副縣長開現場辦公會兩小時解決

當時項目獲得的批覆

原來,在2005年5月通過招拍掛手續,公司法人吳換炎花費了170萬元取得了當地恩江鎮歐陽修廣場北側(永豐中學對面)地塊的開發權。吳換炎與永豐縣國土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建設一棟八層商住綜合樓,名為“市政花園”,其中1、2層為公益項目樓,用於辦證大廳、市政服務大廳等,開發商代建後由縣政府出資回購;3至8層樓為商品房。隨後,建安房產投資660萬代建了市政服務大廳(公益性項目樓),工程於2007年8月竣工並在2008年6月順利通過驗收,建安房產也按要求繳納了相應稅費。

2010年11月,由於規劃調整,永豐縣行政中心建在佐龍片區,而辦證大廳、市政服務大廳等配套設施也需要隨之轉移,縣政府決定放棄建安房產代建的市政服務大廳回購權。經雙方協商,建安公司同意一次性補償縣政府220萬元,建安房產則可自行處置原公益性項目樓,縣政府則同意土地性質由原來的“公益性和商住綜合用地”變更為“整體商住綜合用地”。經過與有關部門多次協調後,2012年7月土地性質完成變更。

申請辦證遭“不予受理”項目被指手續不全

因為總面積超過7500平方米,整體銷售難度較大,2018年,建安房產委託永豐縣房地產測繪隊對1、2層建築進行了測繪後分割成了242分戶,開始對外銷售。陸續有人購買後要求建安房產幫忙辦理不動產權證,但始終無果,隨後就出現了開頭提到的業主們在《問政江西》投訴開發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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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不動產登記不予受理告知書》

對此,肖學松稱建安房產也很委屈,因為業主們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都順利完成了備案等前置手續,只等永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發證,但卻遲遲沒有動靜,直到今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不動產登記不予受理告知書》。

《告知書》中表示,雖然建安房產提供了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產證、土地證、房屋測繪報告、土地分割表、不動產轉讓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材料,但仍不齊全,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決定不予受理。需要建安房產按規定提交住建、房管、消防等相關部門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並經縣政府同意後,再重新申請登記。

補齊手續後仍未辦理登記部門稱應“重走程序”

為了能順利辦證,建安房產按《告知書》要求,分別向住建、房管、消防等部門申請批准文件。8月20日,永豐縣房管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蓋章同意並回複稱“同意分割銷售,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8月21日,永豐縣住建局、永豐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也蓋章出具說明稱“經查閱相關資料,該項目工程主體結構安全,符合原設計要求,程序到位”,此外,“說明”還指出“該房建項目消防工程已經縣消防大隊驗收合格,若進行二次裝修,根據《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重新申報消防設計審查及消防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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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住建局、永豐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出具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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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房管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意進行分割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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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房產取得的完稅證明

原以為補齊手續後能順利辦證,新問題又出現了。永豐縣自然資源局局長黃瑋、永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吳晗再次要求“一是應重新由縣房管局頒發預售,正常交稅費;二是重新認定房屋建設質量;三是由消防出消防安全方案;四是要進行穩評;五是縣政府須重新明確由一戶進行分割多少(因原縣政府己明確只發一本證);六是房管、住建、消防、規劃等須重新出具相關方案與證明”。

“哪有這樣辦事的,這不是為難人麼”肖學松說:“公司安排了專人來對接此事,之前跑得不算,單從5月份到10月份的5個多月了,人家跑材料20多次就是辦不下來,總是要補各種各樣的材料。” 對此,吳晗回應,提出這些要求的依據,是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不動產登記流程》中相關規定。記者發現其中提到“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併房屋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相關部門同意分割或者合併的批准文件”,並沒有黃瑋、吳晗所提出“重走程序”的要求。

縣五型辦介入副縣長召開現場辦公會“解民憂”

帶著相關問題,記者聯繫了永豐縣“五型”辦,“五型”辦負責人立刻向分管副縣長京海華進行彙報。京海華高度重視,為妥善解決問題,他召集了豐縣自然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縣房地產管理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五型辦等部門負責人臨時緊急召開現場辦公會。

會上,京海華提出,把所涉及部門召集在一起就是“讓大家吵一吵,看看問題癥結究竟在哪?而不是自說自話”。最終,通過討論發現,問題出現在“不動產登記”環節,吳晗稱系“當事人申報了錯誤的項目”,因當事人申報的是進行“變更登記”,確實存在手續問題。而縣房地產交易中心主任嚴春蘭則表示,“變更登記”是針對同一權利人而言,而此事中房產發生了買賣,應適用“轉移登記”,其前置手續都依法依規完成,不動產登記中心只負責最後發證,並不需要審核,理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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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發來照片稱不動產登記中心已開始辦理登記業務

找了問題癥結和解決辦法,大家都鬆了一口氣,京海華要求:“既然解決問題沒有障礙了,那在依法依規辦事的前提下,有關部門要按程序迅速為業主及建安房產辦理不動產權證轉移登記手續。”11月4日,有業主給記者發來照片並表示,永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已開始為業主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業務,業主們對問政江西給予的幫助表示感謝,也對京海華副縣長的關注表示感謝。

記者手記

推動“五型”政府建設貼了“橫幅”更要落到實處

採訪中,記者在永豐縣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都看到在醒目處張貼有“五型”政府建設的宣傳廣告、橫幅,但這些部門個別領導的做法並沒有很好體現有關精神。即便是當事人申請事項出現了偏差,申報了錯誤的項目,但作為熟悉業務的權威人士,這些部門領導理應主動作為,有擔當有服務意識,給出合理化的建議,而不是讓當事人在錯誤的道路上浪費時間和精力,一遍又一遍補材料走手續,也就不會出現“數月時間跑二十多次都辦不好”的情況。

要推動“五型”政府建設,應大力弘揚“事事馬上辦、人人釘釘子、個個敢擔當”的精神,“不為不辦找理由,只為辦好想辦法”,切實做好為民服務、為民解憂。這裡要為京海華副縣長點個贊,中午12點知曉情況後餓著肚子趕到會議室,臨時緊急召開現場辦公會,把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召集到現場討論解決方案,直到下午2點問題得以妥善解決,他又顧不上吃送來的盒飯,趕去參加下一個會議。


用兩個小時的時間解決幾個月都難有進展的問題,在會議中多次強調“合法依規的情況下,能一次辦結的事情就應該一次辦結,不能一次辦結的也應該儘可能想辦法,讓老百姓少跑冤枉路”,京海華是在用實際行動將推動“五型”政府建設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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