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一男子因放羊問題放火報復被判刑,得不償失

摘要:

日前,郭某因放羊問題與張某產生糾紛,此後其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後其在張某老房後放火,其行為因涉嫌放火罪被公訴至順義區人民法院。近日,順義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順義一男子因放羊問題放火報復被判刑,得不償失

公訴機關指控

順義一男子因放羊問題放火報復被判刑,得不償失

2019年2月27日18時許,被告人郭某在順義區某村張某家老房後,為報復張某,用打火機將張某家放置於老房北側牆邊的木柴、餵羊飼料點燃,導致張某家老房牆面保溫板、空調室外機及煤改電設備等被燒損毀。

張某家東西兩側均有村民住宅,南側為村內街道,街道兩側均有住宅。村民進行滅火,後消防隊員來到現場進行滅火,約一小時後將火撲滅。經評估,火災損失價值人民幣19 527元。

順義一男子因放羊問題放火報復被判刑,得不償失

據被告人郭某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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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多年前放羊時有一隻羊混入了張某的羊群,但張某拒不承認,也不歸還,其覺得張某是在欺負自己,便一直懷恨在心。當時點火時意識到了可能會給別的人帶來危險,但一心想著報復,就沒管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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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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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故意放火的行為,雖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已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經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郭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郭某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張某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亦應合理賠償(另行解決)。

最終,法院以放火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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