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銀川一隔離點5人跳窗1人骨折# 隔離結束後拘留7天

2020年2月1日,寧夏銀川大閱城9號公寓確診一例新冠肺炎患者,為最大限度阻絕疫情傳播途徑,保護居民人身安全,轄區政府發佈緊急命令,立即對大閱城9號公寓實施封閉管理,要求居民自行居家隔離十四日。

陸、王、康、馮、楊5人得知消息後,先後從公寓2樓窗戶跳樓準備逃離,被現場執行管控的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送回公寓繼續進行居家隔離,由社區醫生每天上門檢測體能數據、觀察症狀。其中康某不幸腿部骨折,被120急救車拉到醫院邊治療邊隔離。2月14日居家隔離結束,未發現疑似症狀,4名違法行為人被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書面傳喚接受調查。最終,違法行為人王某,楊某,陸某,馮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一款,決定予以行政拘留7日,投送銀川市拘留所執行。

公安機關提示: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大家嚴格遵守政府發佈的各類緊急決定,積極配合防疫工作,自覺做好隔離防護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避免感染病毒並擴散疫情。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得不償失!#銀川一隔離點5人跳窗1人骨折# 隔離結束後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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