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幾萬塊“拆遷獎”,卻丟了幾十萬的拆遷補償款,得不償失!

張XX所在小區於2019年2月因棚戶區改造納入徵收範圍,拆遷方說在一個月內簽字搬遷就給予獎勵6萬元。然而房屋補償給張XX算的是8000元一平,其實周邊房屋基本在1萬左右。但拆遷方不鬆口,說上面規定的就是這麼多,逾期不簽字的,不僅沒有獎勵,還要被強拆。

為了幾萬塊“拆遷獎”,卻丟了幾十萬的拆遷補償款,得不償失!

張XX和周圍的一些鄰居一聽,慌了,想著既然不能提高,那還不如先同意搬遷,把拆遷獎勵領到手,於是紛紛前去簽了字。而另一些鄰居則抱著觀望的態度,並不著急簽字。

簽字後拿到拆遷獎金,張XX卻發現有點不太對勁,因為其他家後來簽字的鄰居雖然拿的拆遷獎只有不到三萬,甚至更低,但房屋補償卻基本都在1萬一平。反倒是自己吃了大虧,200平的房子,仔細算下來,就是加上拆遷獎勵,還是比別人少拿了30多萬。

隨後張XX以補償過低為由前去找徵收方理論,徵收方拿著白紙黑字的拆遷協議給張XX看,並告訴他說字是自願籤的,誰也沒有逼迫,這下輪到張XX犯愁了……

為了幾萬塊“拆遷獎”,卻丟了幾十萬的拆遷補償款,得不償失!

類似張先生這樣的情況,楊勇律師也遇到了很多,之前總有被徵收人向我們訴苦:“我現在真的挺後悔的,當初剛要拆遷時,徵收方的人貼出橫幅,先搬走的人能多拿三萬塊錢獎金,我們第一時間簽了安置協議,拿了錢就搬走了,雖然三萬的獎金也拿到手了,可是我聽說後來那些協商很久才搬遷的釘子戶,補償都多了幾十萬呢!我現在還能再爭取補償嗎?”

遇到拆遷獎時如何抉擇?

當我們遇到拆遷獎勵時,一定不要心急,先看看補償標準是否參照房屋徵收決定發佈之日時周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值,如果補償合理合法,那麼我們再去簽字,爭取拿到拆遷獎勵;但如果補償本身非常低,即使拿了拆遷獎勵還差很多,這時我們就不要為了這一點蠅頭小利,而放棄我們的拆遷補償。

為了幾萬塊“拆遷獎”,卻丟了幾十萬的拆遷補償款,得不償失!

當然,也有聰明的被徵收人這麼做過:在獎勵期限內拿了獎勵簽了協議,不過在簽訂拆遷協議時他們加了一條:“如果以後搬遷的人補償標準提高,那麼我們的補償標準也要和他們一樣”,被徵收人可以嘗試這麼做,如果拆遷方不答應,那就說明以後補償肯定有提高的可能,所以就不用著急簽字搬遷;如果他們答應, 那簽字搬遷拿獎勵,也不吃虧。

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補償不合理或者相關問題,可以聯繫我,提供免費諮詢!點擊文章尾部“瞭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