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貴州省盤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人員在竹海西路路段巡邏時,查獲一輛白色小轎車違停且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交警立即上前糾章並處罰。
當日上午9時許,盤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特勤中隊人員對轄區道路進行巡邏整治,巡邏至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附近時,執勤人員發現有一輛白色小轎車違停在路邊,隨即上前查看,卻發現該車車號牌被一塊藍色毛巾遮擋住,且車上沒有駕乘人員。執勤人員對該車違法行為進行拍照、取證,這時該車駕駛人劉某趕到,急忙將遮擋號牌的毛巾拿下來,並對執勤人員解釋因為臨時有事,所以停在路邊用毛巾遮住號牌,以為這樣能躲過電子眼的抓拍。
固定證據之後,執勤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劉某違停、故意遮號牌的違法行為分別記3分,罰款50元;記12分,罰款100元,共記15分,罰款150元的處罰。這樣一來,劉某就要“回爐重造”,她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
交警提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請勿亂停亂放,更不要為了躲避監控抓拍,故意用其他物品遮擋號牌,一旦被發現,交警將嚴厲處罰,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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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王智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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