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壽光小夥因冒用他人身份證被拘留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3日訊 2月13日,壽光公安公佈了一起在疫情期間冒用他人身份的案件。2月12日下午13時許,濰坊壽光羊口鎮23歲的王某慶在濟青高速壽光紀臺口欲下高速,防疫核查點工作人員對其進行信息核查時,發現王某慶冒用其朋友王某凱的身份證意圖矇混過關。

得不偿失!寿光小伙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拘留

王某慶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王某凱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被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間,請自覺配合防疫工作人員身份查驗,並做到“人證相符”,對冒用他人身份、謊報姓名等違反防疫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嚴肅查處。

閃電新聞記者 李楊 濰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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