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廣元安置房是撿漏還是跳坑?

在實際生活中,拆遷安置房相較於普通的商品房有著明顯的價格優勢,因此,許多購房者逐漸把目光投向了安置房。但由於很多購房者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在購買過程中極易給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想要購買安置房,先來看看律師總結的法律知識吧。

購買廣元安置房是撿漏還是跳坑?

01、安置房的種類

安置房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市政工程動遷而專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此類房屋和一般商品房無太大區別,但根據相關規定5年之內禁止上市交易。另一類是房屋因房地產開發等原因動遷所建,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為被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相對市場價值而言)。

02、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了受法律規章的規範以外,還要受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調整,比如上文配套商品房5年內禁止交易的規定。

但一般安置房都是可以買賣的,但要複核以下條件:

1、出售者要取得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根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登記證書的房產,不得轉讓”);

2、安置協議中沒有對房屋轉讓進行限制。

3、沒有相關規定對房屋所有權轉讓進行規定(根據房屋性質決定的,比如帶有福利性質的公租房)。

購買拆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01、房價上漲容易導致出賣方違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房屋產權取得後有五年的限制轉讓期,在此期間內轉讓將徵收較高稅費。

因此,很多安置房所有人為了規避稅費,和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先行居住,滿5年後再辦理登記。這樣的約定,在環境不發生大變化下沒有太大問題,一旦存在房價上漲過快的情況,原房屋所有人很有可能違約。

我國不動產所有權的獲得,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未經登記變更,即便已經入住也不能獲得房屋所有權,所以一旦出現這樣的問題,購房者是非常被動的。

購買廣元安置房是撿漏還是跳坑?

02、共有人導致的風險

安置房的取得,一般都是每個被安置人把自己所有面積的份額加起來,以共同獲得一套較大的安置房,這類房屋的所有權一般都是共同所有。

購房者如果選擇購買所有權為共有形式的房屋,風險是比較大的,很多安置房買賣糾紛都與房屋共有相關。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共有的房產在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及房產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是不允許轉讓的。

因此,共有人如果反對出售房屋,且購買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據的話,房屋買賣協議極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如果要買拆遷安置房,我該怎麼做?

01、分辨安置房的性質

目前交易市場上有兩類性質,一類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的房屋,俗稱

小產權房,該類房屋辦證有困難且後期需繳納高額土地出讓金,不宜買

另一類是在國家劃撥土地上,經規劃批准而建設的房屋,該類房屋可進入市場流通,碰到就不要錯過。

02、明確安置房的共有情況

在拆遷(徵收)補償過程中,一般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補償,所以安置房未移轉登記到補償人名下之前,屬於全部被補償人的共有財產,所以大家購買安置房前一定要看《拆遷(徵收)補償合同》以及賣房者的戶口簿等資料,明確安置房的共有情況,確保全部共有人簽字確認安置房買賣事宜,以避免日後滋生糾紛。

03、簽署“完美”的合同

安置房的物權登記往往要晚於房屋的實體交付,在漫長的履約過程中,看到水漲船高的房價,不少賣方不惜惡意違約,拒不配合過戶,買方就面臨著較高的履約風險,而所謂完美的合同就是要在合同內容上,

對賣方履約細節進行嚴格約定,同時設置較高的違約成本,來降低履約風險。(小編偷偷告訴你:上吉屋網廣元站購房優惠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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