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制訂並印發了《2019年貴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2019年我省將在鳳岡、習水等13個縣(市、區)開展20萬畝耕地休耕制度試點,每縣(市、區)1至4萬畝耕地實施休耕,並對耕地休耕試點給予適當補助,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500元,總補助資金1億元。
01總體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的重要意義,把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放在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位置,作為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任務,持續加力、常抓不懈。
02試點任務
2019年,我省將開展20萬畝耕地休耕制度試點,對耕地休耕試點給予適當補助。
試點區域:
重點在坡度15°以上、25°以下的石漠化地區實施。全省共13個縣,每縣開展1至4萬畝休耕制度試點。
技術路徑:
調整種植結構,種植保護耕作層的植物;同時減少農事活動,休耕期間嚴禁施用化肥和農藥,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合理安排不同綠肥品種種植,推行播種綠肥、油菜等養地作物模式;實施秸稈還田(土)改良土壤質地;翻耕土壤,把下層土壤翻至表層與表土充分混勻,逐步熟化並加深土層厚度;適當增施腐熟的有機肥,以增加土壤有機質的含量。
補助標準:
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500元,補助資金含耕地收益補助和管護補助。補助資金全部補助到休耕的農戶或新型經營主體。
補助方式:
中央財政對耕地輪作休耕試點給予適當補助。我省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任務分配到縣,由縣按照任務落實到鄉鎮、農戶或經營主體,在確保試點面積落實的情況下,試點縣可根據實際細化具體補助標準。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補現金,可以補實物,也可以購買社會化服務,提高試點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允許試點區根據試點目標和實際工作需要,制定補助資金兌現辦法,建立對農戶實施休耕效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每年對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的休耕耕地進行檢查驗收,達到耕地肥力不減、地力提升的休耕效果後,再兌現補助資金,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實行保基本、重實效的補助發放制度。
貴州省將於4月10日前與13個試點縣(市、區)簽訂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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