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編制考試:《教育學》的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

教師編制考試:《教育學》的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

教師招聘考試中教育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因此教育學也是必考的一科。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教育學常考知識點: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供大家備考複習!

1.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的規律

(1)學生以學習間接經驗為主。間接經驗指的是他人的認識成果,直接經驗是通過在實踐活動中親自獲得的。學生是以學習書本知識為主的,書本知識就是間接經驗,而非學生親身獲得的。

(2)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學生學習的書本知識是以抽象的文字符號表示的,是前人生產實踐和社會實踐的認識和概括,所以教學中要充分利用學生已有的知識經驗,增加學生學習新知識所必有的感性認識。例如,學習慣性的時候,老師可以引導大家回想自己在車上急剎車和踩油門時自己身體運動的方向來理解力的作用方向。

2.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的規律

(1)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掌握知識的過程必然要求學生積極進行認識、思考和判斷等心智活動,只有在心智操作的活動中才能發展認識能力。

(2)智力發展是掌握知識的重要條件。學生掌握知識的速度與質量,依賴於學生原有智力水平的高低。例如,一般我們認為智商高的人學習知識是比較快的;記憶力水平高的人記東西是比較快的。

3.傳授知識與思想品德教育相統一的規律(教學過程中知、情、意的統一規律)

(1)知識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礎。學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有賴於他們對科學文化知識的掌握。

(2)學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為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奠定了基礎。在教學中,老師要不斷引導學生將個人的學習與社會發展、祖國前途聯繫起來,培養他們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熱情,給學生的學習以巨大的推動力,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就像周恩來總理小時候說的“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正是因為有了如此高尚的情感,對於讀書才有了巨大的推動力。

(3)傳授知識和思想品德有機結合。要避免只傳授知識和只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兩種傾向。例如,赫爾巴特的教育性教學原則就體現了這一規律,還有我們說的教書育人也體現了這一規律;還有科學性與思想性相統一的教學原則也體現了這一規律。

4.教師的主導與學生的主體相統一的規律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於組織者的地位,應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2)學生在教學過程中處於學習主體的地位,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

(3)建立合作、友愛、民主平等的師生交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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