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的「跨界」與「失職」

近期,公司財務同事接到屬地工商所來電,稱:消費者張女士通過某途徑購買公司境外上網卡,因充值後無法使用,與客服人員溝通退款無果,訴諸工商要求解決。

“怎麼辦?懿茹,要不要直接告訴業務老大李總?”放下電話,財務小王一臉的憂心忡忡。辦公室也七嘴八舌地議論了起來。

我在旁邊默默地聽了幾分鐘,對上次的投訴事件有了八九不離十的瞭解。“這樣吧,我彙總一下情況,稍後給李總髮郵件正式說明情況緊急,爭取早日解決。”“法務出面,這下李總總該重視了吧”,我微微一笑,事情就這麼“攬”了過來。

很快我就找到相關同事瞭解到了本次工商投訴的前因後果,“款沒退成”的關鍵問題出在哪兒?誰的責任?本次如何平息?今後如何避免?憑著以往法務工作的經驗,我自以為快準狠地抓住了要領,很快擬好了彙報郵件,再通讀一遍沒問題,發送成功。

就在我沾沾自喜,等著李總授權自己來處理的時候,很快地領導郵件回覆了:我讓運營團隊處理吧。What?我虎軀一震。郵件裡我分段分條地詳細列明瞭本次怎麼解決今後怎麼避免,堪稱“授之以漁”,哪裡能容得半路殺出個運營團隊“搶功”?卻無奈“領導大於天”,關電腦,下班。

感謝微信讓生活與工作的界限越發模糊,晚上運營團隊的負責人孫姑娘私信我“老大郵件轉我了,我看了感受就倆個字:冗長,“事兒你知道了,明兒見面說吧⋯⋯”看來郵件寫的未被認可。第二天中午,終於有空的孫姑娘出現在我面前。 “這事兒你們打算怎麼處理?”我主動切入了中心。“路子基本上和您在郵件裡描述的一個思路”“那還嫌我寫的冗長”,“好歹尊重一下智慧財產權”“你別急啊,我給你分析分析?”在孫姑娘面前,倒好像她是法務我是業務般沉不住氣。

“問題有三。其一:內容太多,領導沒耐心一條條看完;其二:傳授方法沒問題,不分階段地一股腦地把方法傳授了相當於沒傳授;其三:能當面找到人解決,發什麼郵件啊”“發郵件是為了留痕,第三點我不與你爭論;第一點,勉強接受;第二點,敢情我還得藏著掖著啊!”“不是叫你藏著掖著,事情也得分階段分步驟來不是?我理解你要‘解決問題,永除後患’的心情,可是你不能把這想成是你一個人的事情。工商投訴,這事兒本質上還是業務部分出現了問題,那就得業務端從根兒上自查自省,你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清楚,你的事兒就完結了,我們有需要會來找你的呀。要不是咱倆熟,我以為你要轉來做業務了哈哈。”

原來如此!“因”還是那個“因”,我拋出去的“果”是事情完結的“結果”,而不是“法律後果”。作為一名法務人員,離開“法律後果”談“結果”,這不是“跨界”,而是“失職”,我恍然大悟。

後來孫姑娘盯著事情的處理,不僅找到了問題癥結,帶領團隊覆盤還優化了整個流程。

“退款已完成,接下來怎麼辦?”

“情況知悉。法務已聯絡告知工商公司角度處理情況,目前無異議。”

“各位辛苦。”

我默默地將李總的“總結郵件”標了星。搞定!(文/範懿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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