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多萬買的華發首府精裝現房 一年半住不進去……

全款共 160 多萬買的 " 精裝現房 ",1 年半還沒住進去,業主楊先生上火不已。

從交首付款,簽訂購房合同,至交齊尾款,再到辦理入住手續,楊先生說自己一直在與開發公司溝通對房屋內的損壞要求維修," 不但壞的沒修好,反而屋裡的裝修材料、管件被人拆走不少,房子還讓水衝了。"

由於工作失誤,開發公司的工人在楊先生新房子樓上業主下水進行維修時,將維修工具落入管道。在沒有得到楊先生允許情況下,維修人員竟然擅自入戶,將衛生間頂棚刨開維修。

傾盡積蓄買的新房子一天沒住卻變得千瘡百孔," 換哪個業主能接受?"

" 華髮首府 " 樓盤開發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承認,在 2018 年 3 月楊先生收房之後,經業主本人報修,已經維修多達 47 處。且的確曾有工人進行維修時將工具落入管道,拆除楊先生家衛生間頂棚才取出。

160 多萬買的華髮首府精裝現房 一年半住不進去……

" 精裝現房 " 修了一年咋還住不進去?

楊先生在 2017 年 3 月來到位於渾南區天壇南街的華髮首府二期樓盤看房。由於該樓盤當時已經是尾盤,售樓員帶領楊先生及家人來到所購買房屋實地看房,沒有發現質量問題。

2017 年 4 月 28 日楊先生交納了購房首款,簽訂了購房合同。當天,楊先生和家人再次實地看房,發現房間內存在牆壁開裂、衛生間房頂漏水等問題,當場明確要求立即維修房屋,達到入住標準。銷售人員承諾,會立即通知客服人員,馬上維修。在之後的等待中,楊先生稱幾次跟銷售人員聯繫,對方都明確保證,房子質量沒有問題,業主不用擔心。

2017 年 10 月 16 日,楊先生將剩餘的尾款全部補齊。當天再次看房發現,交首付款時發現提出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反而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 棚頂、牆體因為漏水造成的水印越來越多,痕跡也更明顯,牆壁開裂的問題也更加突出。" 售樓員再次承諾楊先生會盡快進行維修。在此之後,楊先生也多次給售樓員打電話,對方都表示房子還不能入住,維修好以後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楊先生。

2018 年 3 月 12 日,楊先生在華髮首府物業正式辦理了收房手續。收房前,楊先生也跟銷售人員確認,對方承諾房子沒有問題,可以收房。經過了整整一年的維修之後,楊先生再次來到已經正式交付的新房子,可推開房門的一剎那,楊先生被眼前的情景驚呆了," 這一年根本什麼都沒有修,而且房子還被水淹過。客廳、臥室、大小衛生間的屋頂、牆壁、地板到處都是被水淹過之後留下的印記 "

" 華髮首府 " 開發公司客服部嚴姓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按照楊先生籤的購房合同,楊先生應該在 2017 年 5 月補齊尾款,並完成收房,導致第二年 3 月份才收房,是楊先生自身原因,並不是因為房屋質量問題。

" 如果不是房子有問題,我們早就收房了。是因為當時售樓員承諾維修好再收房,所以我才再第二年 3 月 12 日才收房。而且這都是買房子協商過,開發公司同意的。" 楊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開發公司的說法。

同時,楊先生強調,自己購買的房子雖然是 " 尾盤 ",但也是全新的精裝現房,至 3 月 12 日正式辦理收房前還向售樓員確認房屋維修進度," 開發公司有義務將不存在任何問題的新房交給我,但是實際呢?我收到的是無法入住的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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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出售的房子成了 " 備品庫 "?用啥零件直接拆?

楊先生稱,在自己正式收房時還發現,房子裡的裝修材料、管道配件等小零件,缺少了很多。

" 我們瞭解了,是開發公司的維修人員對其他業主房子維修時,到我們房子裡拆走了。" 楊先生說,自己購買的房子還沒住,卻被開發公司當成了 " 備品庫。"

記者就此事向開發公司客服部門進行核實,得到對方確認。該客服部門工作人員坦言,楊先生反映的這種情況的確存在。對方強調,由於楊先生沒有及時收房,房子的所有權還在開發公司,這一階段開發公司有對房屋的處置權。因此,在對其他房屋維修時,為了節省調用的零件的時間,從楊先生家中拆了一些零件。

" 我沒收房,是因為房屋存在問題,一直在維修。並且在簽訂購房合同,交了首付款和尾款後,房子已經是我的,開發公司怎麼還能隨便來拆呢?並且在 3 月 12 日我正式辦理入住時,這些被拆走的材料、管件仍是缺失的。這種情況,房子符合交付標準嗎?算不算貨不對版,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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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後發現需要維修多達 47 處 工人闖入家中施工沒通知業主?

記者從開發公司客服部瞭解到,自從 2018 年 3 月 12 日楊先生辦理收房後,向開發公司共提出了 47 項維修要求。

客服部工作人員稱,在 2018 年 4 月,該開發公司售後部門共計為楊先生的房屋維修其中的 45 項,另外兩項直至 8 月 23 日才維修完畢。

然而接下來的事情遠比楊先生料想的要糟糕。在收房後的維修期間,楊先生接到了物業部門的電話," 我先跟你說聲抱歉。"

原來,在 2018 年 2 月,楊先生正式辦理收房手續之前,楊先生家樓上的已經入住業的主家中發生漏水,不但將位於樓下楊先生的新房衝了。在物業部門組織工人進行維修時,工人不慎將維修工具搖鞭落入下水管道內,而搖鞭卡在了楊先生家管道位置。如果長時間不取出,可能造成管道堵塞。

" 對方說要將搖鞭從管道內取出,需要挖開我家衛生間的吊棚。" 楊先生說,雖然萬般不情願,楊先生還是表示願意有條件的配合," 我需要工人跟我協商維修方案,儘量減少對我家衛生間吊棚的損傷;同時要求在我的監督下進行施工。"

然而讓楊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對方施工並沒有通知自己,也沒有協商施工方案," 開發商客服施工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進入房間,野蠻地刨開了我家房子的吊頂和管道進行施工。淹到了我的房屋,對整體裝修造成了不可逆的影響。"

對此,開發公司客服部門證實,的確在對樓上房屋維修時,工人不慎將疏通工具落入管道,並在位於樓下的楊先生家中施工,取出卡在管道內的工具,之後對破損位置進行了恢復。

但對於楊先生在施工前提出的要求,和是否在楊先生允許和監督下施工,對方並未正面給出回答。

" 到我家拆吊棚維修,那已經是在我收房之後。房子處置權完全歸我,工人怎麼能私自侵入房間,並且破壞房屋進行維修?" 楊先生稱對此表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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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坦言提出合理索賠 開發公司客服表示希望協商解決

從 2017 年 4 月簽訂購房合同,楊先生仍然沒能住進自己花了 160 萬購買的 " 精裝現房 "。

" 作為一名普通的業主,我們花了傾盡一生積蓄購買的房子,一定想盡快入住,可因為開發商和物業的原因,我們到現在還沒有入住,遲遲搬不進去。這不僅侵害了我的權益和入住權利,也嚴重嚴重影響了我家的正常生活,對我們一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楊先生坦言,自己已經在 2018 年 7 月 9 日向開發公司和物業部門提交了自己認為合情合理的索賠訴求,但遲遲沒有得到回覆。

記者採訪時,開發公司客服部相關負責人強調,將以好的態度去跟業主進行溝通,希望協商解決此事。

遼瀋晚報記者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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