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是的,昨天我輸了一場官司!

1

四年前,2014年1月,人稱“徐土豪”的徐波,彼時還是方舟子的狂熱粉絲,一揮手給方舟子的安保資金捐了300萬人民幣,壕氣沖天,一時引發熱議。

一年後,2015年8月,此時的徐土豪已經跟方舟子分道揚鑣。徐土豪公佈了一份安保資金的銀行流水單,上面顯示:一年前徐土豪捐的300萬,第二天就被方舟子的律師,安保資金的管理人彭劍,全部轉到了他的私人賬戶上,其中198萬還轉到了彭劍的支付寶賬戶!十個月的時間,這300萬捐款,就只剩下區區49萬。

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徐波當年爆料彭劍轉移300萬捐款的銀行流水


一份公益基金中上百萬的大額款項,如此迅速地全部轉入管理人的私人賬戶,不到一年的時間,250萬捐款就不知去向,這實在讓人疑竇叢生。網上質疑聲四起,我也在微博上轉發了這份銀行流水並加以質疑,認為安保資金的唯一受益人方舟子,和基金的管理人彭劍有必要對此作出解釋。

沒想到,方舟子始終沒有半個字的回應與解釋,反而對我的質疑咬牙切齒,一個月後,方舟子以名譽侵權為由,將我告上法庭。方舟子提交法庭的我的五條“侵權”微博,全都和安保資金有關。

為了應訴,同時也出於我作為一名新聞調查記者的職業敏感,我開始著手調查安保資金。

四個月的深入調查後,安保資金的偽裝漸漸褪去,我發現它顯露出的真相,比我一開始猜測的還要黑暗骯髒、觸目驚心。

我發現,彭劍竟然把安保資金裡的110萬捐款,用於給自己的太太買房!還買了兩輛車,僱了專職司機,專門替方舟子一家老小迎來送往!方舟子家的淘寶店,居然用安保資金裡的捐款來運營!方舟子一家出國定居後,甚至還給方舟子的太太劉菊花的私人賬戶匯了3萬多美元。

還有給方舟子全家買往返美國的頭等艙機票、用捐款給方舟子的女兒租用琴房,諸如此類與安保毫無關係的花銷,更是不計其數。

震驚之餘,我認為,除了應訴之外,我也有必要向社會公眾、尤其是那些被矇在鼓裡的廣大捐款者們,公佈這些證據。

於是,從2015年12月開始,我陸續披露了上述證據。同時也相應作了公證,準備向法庭提交。

一些捐款人,看了我披露的證據後,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將彭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捐款。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公眾對安保資金失去信任,幾乎不再有人捐款。

當然,方舟子不會坐以待斃,他火速關閉了淘寶店,解僱了兩名淘寶運營員工方藝泉和張鈺明,換掉律師彭劍,並把剩餘的捐款轉移到方玄昌等人名下。

2

2016年8月10日,本案正式開庭。在其後的五次開庭過程中,我把調查所得證據,悉數上交法庭,同時還有三位重要證人出庭作證。原告方舟子沒有向提交任何相反證據,連代理律師都是臨時拉來替換彭劍的,在庭上對案情一問三不知。

8月22日,第二次開庭,方舟子的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了補充證據——我原本以為,他們會補充一些諸如安保器材的購買記錄,或者安保資金的管理辦法之類。沒想到,他們提交的竟然是十幾條我過去和方舟子打嘴仗的微博,而且全都和安保資金沒有任何關係。

我的律師陳飛畢竟內行,一語道破:這是方舟子甩出來的“盤外招”啊!

原來,由於我對安保資金的調查和質疑,方舟子對我恨之入骨,他雖然不曾正面回應我關於安保資金的質疑,卻常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並幾次三番造謠我是同性戀等。

他罵我,我自然也會罵他,雖然我的底線實在比他高太多太多,至少絕不造謠,但是在你來我往的言語衝突中,也不免有用語粗俗之處,比如他提交的,我說他是“人渣”“吃大便”等,確有其事。

這正是方舟子打的如意算盤:他把我罵他的話,和我對安保資金的調查,混在一起告我侵犯他名譽權。只要我的確是罵過他,就的確侵犯了他的名譽權,我就有可能敗訴。而一旦我敗訴,他就會立刻對外宣佈:看吧,法院都判了,王志安對我的指控都是假的!

於是,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就會被誤導,以為我對他安保資金的質疑,也被法院認定是虛假錯誤的了。方舟子就可以順水推舟,大作沉冤得雪狀……

不得不說,方舟子這“盤外招”,雖是垂死掙扎,卻也稱得上高明。其狡詐、陰險又虛偽的心機,倒也跟那對一邊賣“錚錚鐵骨、兩袖清風”人設、一邊背地裡拿安保資金捐款偷偷買房、買車、買頭等艙、開淘寶店、給老婆匯美元的方彭哥倆好,一脈相承吶!

這時,律師建議我,針對這部分其實與安保資金無關的嘴仗微博,立刻反訴方舟子,向法庭提交方舟子汙衊我、謾罵我的證據,這樣可以讓法庭意識到,這些口水仗有前因後果,是他先罵我,我才罵他,至少也是雙方都有過錯。

然而,在我們準備反訴時,卻遇到一個巨大的難題!

當時方舟子的言論,都發在境外Twitter上,再由境內微博ID“新語絲之光”自動抓取發佈。而在中國大陸,境內無法登陸Twitter,境內法院對Twitter上的言論沒有管轄權。

儘管世人皆知“新語絲之光”上就是方舟子在Twitter發佈的話,但方舟子居然通過律師予以否認,而我們提交的證明新語絲之光的帖子就是方舟子的言論的證據,法院也沒有采信。

這樣一來,我們根本無法在國內反訴方舟子,除非去美國或者香港才能對他發起訴訟。

我恍然大悟,難怪方舟子在網上動輒人身攻擊,造謠汙衊、出口成髒,肆無忌憚,原來他早就精心打造了一個法外之身,國內法律對他無可奈何,而到美國打官司,又成本實在高、難度實在大。所以絕大部分被他謾罵、人肉,抹黑攻擊的網友,只能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黴。

坦白說,剛開始,我是無法接受的。

我對安保資金欺騙捐款人、挪用濫用大額捐款等調查,鐵證如山,方舟子連一個反駁的證據都拿不出。而僅僅因為我此前罵過他——還是因為他先汙衊謾罵我,就被他把這些故意混為一談來起訴我。而又因為他是在境外Twitter發佈言論,我還沒辦法反訴他,還很可能敗訴?!

騙子面對鐵證,裝聾作啞、倒打一耙,拿著騙來的捐款肆意揮霍,逍遙法外;揭露者懷抱厚厚的證據,卻反訴無門,還面臨敗訴風險,反過來倒要跟騙子道歉、賠償他精神損失?若果真如此,那正義何在?

一想到這個可能,我的胸口就像被壓著巨石,憤懣無以言說。

所幸,短暫的低落很快過去。

要感謝我二十年來,風風雨雨的記者生涯,它不僅培養了我深入調查的專業能力,更讓我磨鍊出一顆堅韌不拔的內心,和滿腔不信邪不罷休的鬥志!

我想得越來越明白,這場官司,實際上有兩部分:

我跟方舟子之間的言語攻擊,實屬個人恩怨,我輸了就認,不能在國內反訴我就到美國起訴,成本再高,我出得起;難度再大,我扛得住。

而我對安保資金的調查與揭露,則事關社會公義,必須給眾多捐款人和關心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眾一個交代。這一年來,我孤軍深入、輾轉奔波、挑燈夜戰,如今證據歷歷在目,每一條都經得起法庭核實,相信法院在判決中一定會給予說明和認定。而這,才是我所真正期待的!

方舟子一心想攪渾水,把我調查他安保資金黑幕的“正當”,與我罵他人渣的“侵權”混為一談,妄圖以此誤導輿論、混淆是非。只可惜他的美夢做不久,該醒還得醒。

想清楚了這些,我的心漸漸安定下來。前後五次開庭,每一次提交證據,每一次法庭質證,我方都緊緊圍著安保資金是否被方舟子和彭劍詐騙的問題,法庭之上,方舟子的代理律師節節敗退,只能反覆聲稱,即便安保資金有再大的問題,方舟子也只是受益人,和他無關。針對方舟子的這最後一道防線,我們給法庭進一步提交了更多的證據,證明方舟子不僅僅受益人,還是安保資金的實際控制人,他和彭劍詐騙揮霍捐款,不是分頭盜進,而是聯手合謀。

3

9月28號下午,律師給我電話,說29號上午9點半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

律師對判決結果不無憂慮,建議我乾脆不要出庭。但我說:“三年半以來,每一次開庭我都出庭了,現在臨到判決,我怎麼能缺席?放心!”

9月29號早9點半,準時開庭。我們全體起立,法官先宣讀了判決書的結論:王志安的部分言論構成侵權。

是的,方舟子勝訴了。

法院判決我在微博向方舟子道歉並置頂24小時;賠償方舟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訴訟支出25530元;交納1000元案件受理費。

坦率地說,儘管我對這個結果有所預料,但真的聽到宣判,還是不免沮喪和失望。

隨後,書記員將判決書送到我手上,我坐在被告席上,細細閱讀29頁的判決書。

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判決書關於我質疑安保資金的言論不侵權的論述

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判決書關於我質疑安保資金不侵權的論述


在對本案的“具體分析和綜合判斷”中,我看到法院果然對侵權作了劃分,並且更加細緻地分為了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針對安保資金使用監管情況的涉案微博言論”,這正是最關鍵、也是我最關心的部分。法官對這部分的論述有三層:(判決書全文附在文後)

第一、安保資金作為面向不特定對象募集的捐款,其使用是否合理,事關公共利益。公眾對安保資金使用以及監管情況,有監督權和知情權。彭劍和方舟子以安保工作保密性為藉口,拒絕公開使用情況和接受公眾監督,這一點不合法;

第二、方舟子作為安保資金唯一的受益人,能夠決定安保資金的各種使用事項,其角色早已變成安保資金的實際控制人,而安保資金的管理者彭劍,卻蛻變為安排具體事項的白手套。方舟子長期以來宣稱自己僅僅是受益人的託詞,被法庭推翻;

第三、本人質疑安保資金的一系列微博,皆有調查依據,並向法庭提交了證據,但方舟子從未向法庭提交任何相反證據。本人針對安保資金的一系列言論,都屬於正當的輿論監督範疇。均不構成對方舟子名譽權的侵犯。

可以說,法庭完全採納了我在法庭上關於安保資金的全部論述!

這正是我所期待的!法院終於在判決書上做了權威法律認定!

另外三部分,分別是“針對方王二人對王志安訪美打賭的涉案微博言論”中,我說方舟子“這次讓你把大便吃個夠”等;“針對方是民起訴崔永元名譽侵權案的涉案微博言論”中,我說方舟子“碰瓷”;以及我說方舟子“人渣”“騙子”“方肉工”等人格攻擊……上述都屬於名譽侵權。

而對於我提出是他先罵我,罵得更難聽,我才回罵的邏輯,法院表示不認可這種“同態復仇”。

這些口舌之爭,對我來說並不十分重要,輸我也輸得起,但我的憤懣之情又被激起,當庭問了法官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朝陽區法院已調取彭劍詐騙安保資金買房的全部流水,從捐款進入賬戶,到最後彭劍夫人席曉麗用110萬捐款買房,每一步流水都清清楚楚。我提交給法庭的證據證明方舟子和彭劍詐騙安保資金屬實,為什麼我說他是騙子還侵權?

法官回答:法庭認為你關於安保資金部分的言論都不侵權。但是法庭同時認為,網上討論問題應該就事論事,不能隨意對他人進行人格的綜合評價。你可以說方舟子和彭劍的行為是欺騙,但不能說他就是騙子。或者這麼說,就算方舟子騙過人,你一直叫他騙子也不合適。

第二個問題:本案的核心本來是安保資金,我提交的證據也被法院認可。但方舟子為了渾水摸魚,故意將我和他的零星嘴仗塞進來攪混水,而我又無法對他進行反訴。最後您還是判他勝訴,這能真正體現司法正義嗎?我認為好的法官,應該撥雲見日,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手裡拿著法律,心裡還要裝著自然法。

法官回答:大陸法系的法官由於受到成文法條的限制,自由裁量權非常有限,我們只能這麼判。不像國外海洋法系的國家,法官可以創制法律。你說的這種情況,比較接近國外的審判過程。

第三個問題:捐款人意識到受騙以後,先去報警,警方不立案;又去法院起訴,可法院不受理起訴方舟子,說他不是合同的另一方,讓起訴彭劍,可起訴彭劍,到頂就是全額返還,但彭劍用捐款買的房,現在已經增值幾百萬,就算他全額返還,增值的幾百萬還是他的,他不僅沒受絲毫懲罰,還賺得盆滿缽滿,倒把這些捐款人折騰夠嗆!請問我們的法律,真的在保護良善、制裁惡行嗎?方舟子欺騙公眾、揮霍捐款、透支社會公益熱情,在中國卻成了法外之人,無法起訴?平時別人罵他,他一告一個準,他罵別人,別人得到美國才能起訴?對了,他06年被判敗訴的案子,到現在都沒有履行,而我們的法律對他束手無策!請問法律的尊嚴何在?!人間的公道又何在?!

法官沉默片刻,意味深長地說:任何人都不應該因違法而獲益。

此時,相信正在看文章的各位,心中也有各自的答案。

最後,我說:感謝法官,但我依然要上訴。我堅持認為,在方舟子和彭劍詐騙公益捐款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我叫他騙子並不侵權。我更堅持認為,比單純的條文更重要的,是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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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院出來,打開手機一看,遠在美國的方舟子,早已經迫不及待發了歡慶勝訴的微博,一改過去被我窮追猛問卻只敢避而不答的狼狽,還附上了判決書的照片——不過有意思的是,照片中的判決書少了很多內容:法院詳述我關於安保資金的系列言論並未侵權,沒了;法院指出方舟子以保密性為由拒絕公佈捐款使用情況是違法的,也沒了;法院推翻方舟子宣稱自己僅是受益人而非實際管理人的託詞,更沒了!只剩下法院論述我罵他屬於侵權的部分……方舟子這小剪刀還真利索啊~

方舟子,等待你的還有一場終極審判!

宣判後方舟子節選部分判決書發的微博


果不其然,一些方粉開始帶節奏,說看來法院認定老方被我冤枉了、安保資金沒問題云云。而方玄昌也在群裡領著一眾嘍囉彈冠相慶,遙賀教主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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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街頭,感受著秋高氣爽的北京。

今天的判決,已被方舟子極其擁躉視為“蓋棺定論”,殊不知,這只是我們揭露其詐騙安保資金捐款的一個新起點。

過去的一週,美國加州的律師,正在和國內眾多捐款人郵件往來。安保資金捐款人赴美起訴方舟子和彭劍詐騙安保資金捐款的訴訟,已經箭在弦上。

十月,我們將發佈全網徵集令,號召更多受騙的捐款人,加入到起訴的行列,和美國律師簽署正式委託合同。

十一月,國內的律師將完成證據篩選,併到涉外公證處翻譯和公證全部證據。

十二月,我們將在美國正式提交起訴書。依照美國法律,根據律師建議,捐款人決定向方舟子和彭劍索賠一千萬美元的賠償金。

明年,一場波瀾壯闊的跨國訴訟,將會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次第展開。

曾經在中國以“打假鬥士”聞名的方舟子,曾經在網上呼風喚雨、對質疑者動輒謾罵、人肉、騷擾、威脅的方舟子,和他的律師彭劍,將再無退路。他們必須面對所有呈堂證供,必須宣誓接受法庭的詢問,必須面對每一個曾經對他崇拜信任、為他捐款、如今卻不得不跨洋對簿公堂的捐款人們!

而這,才是法律上追索方舟子和彭劍詐騙安保資金捐款的終極審判。

大幕徐徐拉開,我衷心說一句:方舟子,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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