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鴻茅藥酒的豹骨問題要追究到底

方舟子:鴻茅藥酒的豹骨問題要追究到底

李清晨的這種論調,鴻茅藥酒和所有的造假者一定喜聞樂見。用魯迅的話說,他是在給造假者幫閒。對鴻茅藥酒涉及的種種問題,不管是虛假廣告問題、毒性問題還是野生動物保護問題,都要追究下去,一個也不能放過。

文 | 方舟子

鴻茅藥酒的配方多達67味中藥,其中一味是豹骨。“豹骨”來自貓科動物豹,包含雲豹和雪豹,二者都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嚴禁商業進出口貿易。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已全面禁止從野外獵捕豹類和收購豹骨。不過,為避免藥品生產企業的經濟損失,准許藥品生產企業將現有庫存的豹骨繼續使用完畢。使用完之後,就要從配方中減去豹骨,或者用別的藥材替代。

根據搜索到的信息,自2007年11月起,鴻茅藥酒公司年產藥酒15000噸,灌裝鴻茅藥酒每年3000萬瓶。這麼大的用量,庫存的豹骨早用完了。但是鴻茅藥酒並沒有減去或用別的藥材替代豹骨。內蒙古醫學院還發表論文論證說,如果把鴻茅藥酒的豹骨去掉,就會影響鴻茅藥酒的所謂補腎作用。所以鴻茅藥酒就堅持用豹骨。那麼鴻茅藥酒裡的豹骨是怎麼來的呢?

鴻茅藥酒官網2016年8月31日的一篇文章是這麼說的:

“我們每半年將相關材料和採購量向藥監局與國家環保機關申請。國家機關將申請轉到專家組評估,專家組評估後交醫藥公司;先查驗是否是豹骨,再查驗豹骨的來源是否合法。查明有且合法後,再由專家組驗證豹骨的質量,鴻茅藥業再按申請量採購。”

也就說,鴻茅藥酒裡的豹骨不是用的庫存,而是採購來的。這就違反了國家藥監部門的規定。但是鴻茅藥酒的宣傳負責人接受採訪時,卻說他們用的豹骨是合法合規的。至於符合什麼樣的法規,語焉不詳。此外,根據國家林業局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凡生產、銷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全部實行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制度。但是鴻茅藥酒並沒有這樣的標識。

方舟子:鴻茅藥酒的豹骨問題要追究到底

針對這些疑問,有一個叫李清晨的醫生寫了篇文章,建議不要在豹骨的問題再追究下去了。他的理由是,該藥酒事實上有無豹骨都對其療效沒有任何影響,都是無效的,而繼續追問下去,給不明真相公眾的感覺肯定是豹骨很重要很牛,這將導致要麼是宣稱有豹骨的中藥被炒到天價,要麼剩餘的豹子由瀕危變成迅速滅絕。

這個醫生的邏輯真是奇怪,有變相為鴻茅藥酒洗白之嫌。對那些用到瀕危動物的中藥,例如用到虎骨、穿山甲、犀角的中藥,他是不是也要建議不要追究了?按他的邏輯,繼續追問下去,也會讓公眾覺得虎骨、穿山甲、犀角很重要很牛,將加速老虎、穿山甲、犀牛的滅絕啊?

追究鴻茅藥酒的豹骨來源,是因為豹子是受保護的動物,和豹骨有沒有藥效沒有任何關係。豹骨有藥效要追究,沒有藥效,更要追究。豹骨有藥效不能用,沒有藥效更不能用,沒有藥效卻去用它,是毫無必要的純粹浪費,更應該用別的藥材,例如貓骨代替。如果李清晨認為禁用某種瀕危動物入藥反而會刺激對其消費導致迅速滅絕的話,他是不是認為將某種動物劃為保護動物的效果適得其反呢?是不是認為政府應該取消對虎骨、犀角的禁令,聽任中藥企業使用虎骨、犀角呢?

李清晨做高人狀,說:“有毒的是中國人的思想和靈魂,病根不除,區區一個藥酒,死活對這個民族的發展都沒有絲毫的影響,一個藥酒倒下了,另一個相關產品會迅速填補該藥酒造成的需求真空,那麼,我們科普的目的何在?打怪升級好玩啊?那不成了毛驢拉磨了。”這意思是要做科普改變中國人的思想和靈魂,不要揪著一個藥酒不放。

假藥、假保健品的泛濫,當然和公眾科學素質差有關係。但是不能都怪給公眾,還有別的因素,例如監管部門監管不力、不作為的責任。揭假反偽,除了幫助公眾認識真相,還能製造輿論促使監管部門採取行動。科普和揭假並不矛盾,不能以科普的名義反對揭假。科普和揭假是相輔相成的,在一定程度上揭假也是科普。誠然,由於造假土壤在中國異常深厚,揭假未必能達到目的,一個假貨倒下了,又有新的假貨出現。那就繼續揭露,能打掉一個是一個。想要通過科普提高公民科學素養,是一個長期的任務,不是短時間可以做到的。難道在公民科學素養大幅度提高之前,就只能聽任假貨橫行嗎?就不能追究嗎?李清晨的這種論調,鴻茅藥酒和所有的造假者一定喜聞樂見。用魯迅的話說,他是在給造假者幫閒。對鴻茅藥酒涉及的種種問題,不管是虛假廣告問題、毒性問題還是野生動物保護問題,都要追究下去,一個也不能放過。

方舟子,科普作家。本名方是民,1995年獲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生物化學博士學位,中文互聯網先驅者,創辦並主持中文最早的文學網絡期刊《新語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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