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布新規,嚴打「學區房」炒作!

封面新聞記者 任吉軍

9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西安市房管局官網獲悉,西安房管局、教育局及工商局等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

不得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補充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

多地发布新规,严打“学区房”炒作!
多地发布新规,严打“学区房”炒作!

《通知》中明確,購房人所購的商品房所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入學政策為準,地產商無權承諾;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在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對在廣告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事項的,各工商管理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

同一日,北京住建委發消息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十一部門將在北京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投機炒房行為、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行為。

其中明確提出要嚴打炒作“學區房”、“不限購”、“不限貸”、“商住房”等概念,違規宣傳商辦類項目居住屬性等行為。

在今年3月5日,瀋陽市政府發佈《瀋陽市推進市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學區房”為名開展銷售活動。

堅持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未徵得同級教育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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