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有業主高價買「低配」全裝修房 開發商這套路被投訴最多

宁波有业主高价买“低配”全装修房 开发商这套路被投诉最多

市民投訴的涉事樓盤

昨日,記者從寧波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中心瞭解到,自5月1日起,該中心收到房產類投訴百餘件,其中五成以上投訴開發商建造兩套樣板房,購買時展示銷售樣板房,交付時卻以實景樣板房為標準。

據業主們反映,實景樣板房在建材顏色、樣式上要比銷售樣板房降低一個檔次,導致業主用高價購買了“低配版”全裝修房。那麼,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

市民投訴

銷售樣板房和實景樣板房不一致

多位市民買全裝修房被“套路”

王女士是新寧波人,今年在鄞州一家樓盤買了一套百餘平方米的全裝修房子,當初買房的時候主要看中了售樓中心的銷售樣板房。“銷售樣板房美觀大方,裝修考究,太讓人動心了。”王女士買房後不久,7月份的時候,開發商將銷售樣板房全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實景樣板房。“實景樣板房與銷售樣板房差別很大,比如管道井門原先是隱蔽式設計,實景樣板房展示的卻安裝了兩道深色木門,十分難看。”除此之外,業主們覺得,實景樣板房內的建材也十分低廉。

像王女士一樣,胡先生也遇到了類似情況。胡先生去年在鎮海一樓盤購買了一套全裝修房子,買房的衝動也是因為看中了銷售樣板房美觀大方。到了2017年12月初,銷售樣板房被開發商直接拆除,取而代之也是實景樣板房。“相差太大了,瓷磚、背景牆、玻璃門等建材,無論從款式和顏色,都與銷售樣板房相去甚遠,可以說是不同的一個版本。”胡先生吐槽道。

據上述兩個小區的業主表示,根據開發商的說法,實景樣板房即為自家房屋的交付標準,而銷售樣板房僅供參觀,不作為交付依據。業主們質疑開發商搞兩套標準,目的是用銷售樣板房吸引眼球,再降低標準建實景樣板房,害得他們不得不接受“低配版”房屋。

記者發現,多數開發商存在這種情況,都用同一“套路”“套”住大批購房者,導致這些購房者不斷維權。

業內人士

樣板房被拆多集中於新老規定交替時

迫使消費者高價買“低配版”房

前不久,寧波市政府推出了《關於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根據文件規定,建設單位預售全裝修住宅的,應在銷售樓盤內建造實體交付樣板房,向購房者展示交房標準。交付樣板房要真實反映戶型、結構及尺寸、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而此文件的實施日期為5月1日。

但是市民投訴開發商拆除樣板房時間多集中於5月1日之後,而且所在樓盤房屋均已售罄。“根據文件規定的實施日期,事發樓盤本可以在現場不用建造實景樣板房,保留銷售樣板房即可。”有業內人士指出。

該業內人士還表示,開發商在建造銷售樣板房時,為了有更好地展示,肯定使用了比較高檔的建材,如果實體裝修也按銷售樣板房建造,就會提高成本。

那麼,怎樣展示出樣板房美觀的一面,又能夠降低實體裝修成本呢?有業內人士指出了其中的“貓膩”,要想達到目的,必須在新老規定交替時打掩護,用銷售樣板房玩了一把“賣家秀”,吸引不明就裡的購房者購買房產,然後用實際裝修圖紙倒推建實景樣板房,以此達到目的,從而迫使購房者高價買“低配版”房屋。

開發商稱

拆除銷售樣板房為普遍做法

顏色、樣式不在交付標準之列

事發後,上述兩處業主均提出入工地看房監督,但兩處樓盤開發商均允許業主在工地開放日進場監督。對於業主們提出銷售樣板房拆除一事,王女士所買樓盤的開發商告訴記者,造銷售樣板房的土地屬於臨時用地,事後按規定必須拆除,這也是許多樓盤常見的做法。

“銷售樣板房有部分是交付標準,有部分屬於非交付標準,當時都有提示。而實景樣板房則全部按交付標準制定,兩者交付標準部分都是一樣的,並沒有降檔次和減標減配現象。”該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

對於開發商的說法,王女士質疑稱,既然知道日後銷售樣板房會被拆除,為何不直接建造實景樣板房,反而要多此一舉。“什麼叫做樣板房,就是產品的樣品,業主的要求都在這個樣品裡。”王女士因此反問,實景樣板房是不按業主要求造的“樣品”,能讓人接受嗎?

而鎮海區的樓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花色和顏色不在交付標準之內。“合同裡有對交付標準各個部位的材質有品牌約定的。”該工作人員還打了個比方說,瓷磚用某品牌,但花色和樣式以及型號都沒有明確,“這些都不是交付標準。”

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在銷售樣板房開放前,銷售有過明確介紹:“本樣板房僅為參觀效果樣板房,不是交付標準。”

但這樣的說法並沒有得到業主的認同,他們認為,樣板房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告訴消費者將來拿到的房產以此為例,如果僅為參觀效果,那就不應該充當樣板房。業主們質疑開發商違反約定,欺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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