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潤星雨華府南區17 、18 號樓公證搖號售房公告及補充規則

雨潤星雨華府南區17#、18#號樓公證搖號售房公告及補充規則

根據青島市城陽公證處制定,經高新區國土分局同意公佈執行的《青島市高新區商品房公證搖號售房規則》(以下簡稱《青高售房規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制定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南區17#、18#號樓公證搖號售房規則如下:

雨潤星雨華府南區17 、18 號樓公證搖號售房公告及補充規則

搖號申請

第一條 根據《青高售房規則》規定,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已取得南區17#、18#號樓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特向青島市城陽公證處提交相關資料並提出公證搖號售房申請。

房源公示

第二條 本次準售房源“雨潤星雨華府南區17#、18#號樓商品住房(302套),上述所有商品房的樓號、樓層、房型、面積、單價及總價、其他稅費等信息均可在雨潤星雨華府售樓處公開查閱。

購房人登記、資格初審

第三條 參加本次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公證搖號售房的意向購房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前往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售樓處進行購房登記和購房資格初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公證搖號購房的資格。

第四條 進行購房登記的意向購房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符合青島市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30日、2018年4月18日出臺的相關限購限售政策要求;

(二)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無其他徵信不良記錄;

(四)需要通過商品房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還應符合貸款人的規定。

除此之外,雨潤星雨華府項目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對登記購房人的資格設置障礙。

第五條 意向購房人進行購房登記的信息包括:

(一)本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

(二)本人的手機號、微信號、電子信箱;

(三)本人的家庭成員信息;

(四)本人及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信息;

(五)購房目標及購買方式;

(六)是否為青島本市戶籍家庭。

第六條 購房登記人進行資格初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一)《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三)執行限購限售政策需要的其他證據。

第七條 經高新區國土分局同意,本次購房登記和資格初審的開始及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9:00-16:00。

第八條 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將初審後符合購房資格的登記人名單提交高新區國土分局,並對其過程與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九條 雨潤星雨華府項目認為登記人不具有購房資格,登記人有異議的可於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9:00-16:00出具書面說明並向高新區國土分局申請複核,高新區國土分局的複核結果為終局結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公證搖號購房的資格。

第十條 高新區國土分局將通過初審的購房登記人名單以紙質文件和密封的電子文件形式轉交公證機構。

初審結果於2018年8月2日在雨潤星雨華府項目、公證機構的官網或官微予以公示。公示期時間:2018年8月2日9:00—2018年8月2日16:00。初審異議處理時間:2018年8月3日9:00—2018年8月3日16:00。初審異議公示時間:2018年8月6日9:00—2018年8月6日16:00。

第十一條 通過初審的購房登記人准予進入下一步的公證搖號程序。

公證搖號

第十二條 公證機構使用專門的電腦及搖號軟件進行搖號操作。

第十三條 公證機構收到高新區國土分局轉交的准入公證搖號程序的購房登記人名單後,於2018年8月9日上午10時進行公證搖號。

第十四條 本次公證搖號經青島市城陽公證處認可,搖號地點為城陽區公證處(地址:城陽區正陽中路192號國貿大廈9樓)

第十五條 本次公證搖號邀請搜狐焦點進行現場直播。

第十六條 公證搖號的現場由公證人員、高新區國土分局人員、雨潤星雨華府項目代表、登記購房人、政協委員、媒體人員代表參加。

第十七條 登記購房人代表數量為3名,由青島市城陽公證處事前通過電腦搖號的方式在准入登記購房人中隨機抽取確定。

第十八條 搖號電腦、搖號軟件由青島市城陽公證處提供。

第十九條 通過公證搖號產生的取得購房資格的入圍人員數量與可供房源的數量比例為1:1,未入圍人員按搖號產生的順序為該項目的候補購房人。

第二十條 青島市城陽公證處現場主持如下搖號活動:

(一)介紹參與搖號住房情況、報名人數;

(二)宣讀搖號突發事件處理規則;

(三)啟封電腦,將搖號軟件裝入電腦;

(四)將報名序號導入搖號系統;

(五)按鍵進行正式搖號,一次性搖出所有報名序號,搖出的順序從前至後即為選房順序;

(六)對搖號結果電子文件現場刻錄封存;

(七)宣佈搖號結果;

(八)對搖號電腦進行封存。

第二十一條 公證搖號結果於2018年8月9日公證搖號結束後由公證機構、雨潤星雨華府項目的官網或官微予以公示。

搖號結果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入圍人不得置換和轉移其購房資格。

第二十三條 入圍人可放棄其購房資格。入圍人兩次放棄購房資格的,自第二次放棄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公證搖號。

第二十四條 若入圍人在簽約之前死亡的,其購房資格由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繼受。

第二十五條 入圍人的購房資格因下列原因喪失時,由候補名單上的其他人員按順序遞補:

(一)登記購房人放棄購房資格;

(二)不符合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繼受條件的;

(三)登記購房人未通過購房資格複審;

(四)其他特殊情形。

候補人一旦遞補,其權利義務等同於入圍人。

入圍人資格複審

第二十六條 高新區國土分局對入圍人進行資格複審。

第二十七條 入圍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搖號結果公示和複審人的通知要求,履行相關的協助義務。

第二十八條 複審人認為入圍人不具有購房資格的,應通知入圍人。入圍人對複審結果有異議的,可進行一次性補充說明,複審人根據說明情況作出的複審結果為終局結果。

第二十九條 通過資格複審的入圍人具備簽約資格。

入圍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審或未通過資格複審或自行聲明放棄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始未取得購房資格。

第三十條 入圍人未按本規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資格複審,或者聲明放棄購房資格的,複審人無需對其購房資格進行復審。

第三十一條 複審過程中發現入圍人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由高新區國土分局、公證機構記入黑名單。

第三十二條 與入圍名單比對複審結果出現變動的,就變動結果予以公示。

選房定房

第三十三條 入圍人於2018年8月10日9:00—18:00在雨潤星雨華府售樓處進行選房,否則視為放棄購房資格。

第三十四條 根據公證搖號產生順序號依次選房。

第三十五條 青島市城陽公證處對公證搖號產生的入圍人選房定房進行現場監督。

第三十六條 現場選房活動按如下程序進行:

(一)入圍人提交身份證及預約信息;

(二)入圍人個人信息、選房順序信息與預約信息一致的,准予進行選房;

(三)入圍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選房,簽署選房結果;

(四)選房結果在現場公示的房源信息表上進行標註。

第三十七條 入圍人一旦簽署選房結果,不得反悔另選。

第三十八條 入圍人放棄選房結果的,對已經產生的其他選房結果不產生影響。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因執行《青高售房規則》需要發送通知的,以購房人進行購房登記時填寫的手機號碼、微信號、電子郵件為發送地點,通知人向任一地點發送通知信息即視為通知,通知人未能查看或未能接收不構成未通知的理由。

第四十條 登記購房人、公證搖號確定的入圍人、簽約人應具有同一性,否則自動喪失購房資格。

第四十一條 本規則由雨潤星雨華府項目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則自2018年7月23日起實施。

雨潤星雨華府南區17 、18 號樓公證搖號售房公告及補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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