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郁達夫胞兄,是抗戰時期上海租界內第一個遭到漢奸謀殺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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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郁達夫胞兄,是抗戰時期上海租界內第一個遭到漢奸謀殺的法官

文/張秀陽

鸛山雙烈亭,位於浙江富陽縣富春江畔的鸛山上,長眠於此的是著名文學家郁達夫及其兄鬱華。

鬱華(1884—1939),字曼陀,浙江富陽人,郁達夫胞兄。著名的愛國法官、法學家。他還是著名的畫家和詩人,擅長山水畫,身後刊有《靜遠堂詩畫集》、《鬱曼陀陳碧岑詩抄》。

鬱曼陀先生自幼聰慧好學,郁達夫出生的那年,他已13歲。17歲那年,父親去世,他自然成了家裡的頂樑柱。

鬱曼陀讀完私塾後,進入杭州府學堂,以後又在新的教育制度下選學師範。光緒三十一年,浙江省選拔師範生赴日本留學,他作為其中一員,入日本早稻田大學中國留學生部,時年2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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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四年七月,他在該校歷史、地理科畢業後,又進入了清法大學專門部法律科學習,到宣統元年七月畢業。

鬱曼陀先生自清法大學畢業回國,該年八月在北京參加了留學生為對象的官吏錄用考試,成績合格,成為一名七品小京官,在外務部供職,做了二年天津交涉公署的翻譯之後,經過考試成為北洋司法官。

民國元年五月,鬱曼陀被任命為京師高等審判廳的秘事(法官),民國二年六月被派往日本考察司法制度,此行與夫人陳蔭、弟弟郁達夫相伴,九月抵達東京。

民國三年七月,鬱曼陀在海外公幹中受命為大理院推事,最高法院法官,九月歸國,以後,一直擔任法官職務,同時在朝陽大學、中國大學、法政大學、司法講習所、司法儲才館、東吳大學兼任刑法教授,1929年調任大理院東北分院推事,司法部科長,最高法院東北分院刑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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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達夫因其文名遠播以及和王映霞的轟轟烈烈戀愛而為人所熟知,但從政法史的角度而言,則更應該關注鬱曼陀。鬱曼陀死亡的時候,是上海租界區的一位法官,他是抗戰爆發後死於汪偽特務的暗殺的中國司法界第一人。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鬱曼陀出任上海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長,併兼任東吳法學院、法政大學等大學教授。第二分院設在上海租界內,在這段時間內,鬱曼陀利用合法身份和知名度,多次營救進步人士,諸如田漢、陽翰笙等等,也還包括1933年營救廖承志。

廖承志出獄後,何香凝為表示謝意,親自繪製《春蘭秋菊圖》一幅贈送鬱曼陀。1954年又在畫上補寫題詞:“1933年承志入獄,其時得曼陀先生幫忙,特將此畫紀念。”同年5月,郭沫若見到畫和題詞,又在畫端題詩一首:“難弟難兄同殉國,春蘭秋菊見精神;能埋無地天不死,終古馨香一片真。”

上海租界於1937年10月26日淪為“孤島”,由於當時日本尚未對英、美、法等國宣戰,因此儘管租界之外炮火連天,但對於租界日本人卻不敢貿然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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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臭名昭著的76號此時已盯上了愛國大法官鬱曼陀。

鬱曼陀被“76號”特務機關注意上已很久。滬江大學校長劉湛恩被槍殺遇難後,鬱曼陀在審理這一案件時,不顧自身安危,當庭斥責刺客並判以極刑。

敵偽漢奸由此對他恨之入骨。1939年春,鬱曼陀接到署名“反共除奸團”的恐嚇信說:“如果不參加我們組織,你的生命難保。”鬱華泰然處之,毫不害怕。

導致鬱曼陀被刺的直接原因則是《中美日報》襲擊案。《中美日報》是一家懸掛美國國旗、以美國人為發行人的報紙,“八·一三”事件後發表過許多抗日反汪言論。1939年7月22日晚8時許,一大批“76號”特務包圍了《中美日報》大門。當時報社的保安人員見勢不妙,情急之下把鐵門關死。特務們拉門不開,又不敢在租界久留,於是臨時改變計劃撲向附近的《大晚報》館,並極為放肆地打砸搶,搗毀了排字房,打死打傷排字工各一名。租界巡捕聞訊趕來,特務們開槍拒捕,火併後有幾名“76號”特務受傷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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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幾名被捕特務經公共租界上海第一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死刑。“76號”的頭子李士群、丁默邨除了策動被捕特務上訴之外,同時寫信給即將承接此案二審的鬱曼陀推事,要求他撤銷原判,宣佈被告無罪,並威脅鬱華說如果不這樣的話後果將極其嚴重。鬱華對此嗤之以鼻,駁回上訴,維持原判。“76號”聞訊後惱羞成怒,隨即命令特務夏仲明、吳振明、潘公亞等人佈置暗殺。

1939年11月23日上午,上海西區法租界內額巨籟達路(今安福路), 8時許,鬱曼陀像往常一樣走出臨街的一號門,自備的包車已在路沿恭候。就在鬱曼陀跨上包車的時候,身後一串槍聲,鬱曼陀撲倒在黃包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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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傳到胞弟郁達夫耳中,欲哭無淚的郁達夫憤筆揮就輓聯一副:“天壤薄王郎,節見窮時,各有清名聞海內;乾坤扶正氣,神傷雨夜,好憑血債索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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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0月,人民政府批准鬱曼陀為革命烈士。

當胞弟郁達夫名垂青史的時候,後人還應該知道,達夫先生還有一位胞兄,因為愛國,慘死在日偽特務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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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曼陀先生有一個大名鼎鼎的女兒和女婿:畫家鬱風和黃苗子。

(本文圖片為網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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