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臺“三限房”銷售新規 本地無房市民優先購房選房

什麼是“三限房”?

對“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用地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項目,在商品住宅銷售及轉讓過程中,採取限房價、限對象、限轉讓等措施,簡稱“三限房”。

優先購房對象

同時滿足有南昌市戶籍、年滿18週歲、名下沒有自有住房等三個條件。開發商在保證優先購房對象的“優先選房”權時,不得對其設置任何不合理要求、條件。

優先購房對象可以優先選房

●優先購房對象名單人數少於或等於預售方案中房源數的,應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選房;

●人數多於預售方案中房源數的,開發商必須採用由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搖號排序以“按序選房”。

例如,某樓盤在售房源為100套,而已登記的優先購房對象就有120人,明顯人數超出。開發商必須以“搖號”方式,優先滿足這120名優先購房對象的購房需求;如果100套房源已全部被優先購房對象成功購買,那麼其他非南昌市戶籍,或是南昌戶口但其名下有房產的購房者則就無法再購買此輪售賣的任何一套房產。

政策: 南昌無房者可優先購買“三限房”

近日,南昌市房管局出臺《關於市區“三限房”優先滿足本市戶籍無自有住房的成年居民銷售的操作辦法》(下簡稱《操作辦法》),宣佈自21日起,所有“三限房”開發商在銷售時,必須按照《操作辦法》優先滿足南昌戶籍的、無自有住房的成年購房者選房需求。

據瞭解,《操作辦法》要求開發商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第二天,必須將可銷售“三限房”房源的預售方案等相關規定,在南昌房地產信息網和項目售樓部顯著位置予以公告公示。以便所有購房者瞭解房產政策及相關規定。

規定: 優先購房對象買剩房源才能公開銷售

《操作辦法》規定,“三限房”對外集中公開發售後的10日內,開發商或是代理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就必須集中登記優先購房對象,即有優先購房資格的購房者可以在開盤後的前十天時間裡向開發商、代理商進行購房登記,以便在隨後的選房、購房過程中按政策規定享受“優先權”。

《操作辦法》同時還規定,開發商必須保證優先購房對象在“優先選房”之後進行網籤,並在其“優先選房”之後,才能夠將所剩房源再正常對外銷售。這樣一來,一是可以儘量地滿足本地“剛需”購房需求,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炒房”、虛抬房價勢頭。(江南都市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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