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再次引發慘劇!美女護士,用法律武器打敗金融鴉片 熱評+

高利貸再次引發慘劇!美女護士,用法律武器打敗金融鴉片 熱評+

這是一則讓人萬分揪心的新聞。

據報道,一位姑娘在微博上留下一封遺書,說自己父親借高利貸欠下不少錢,房子也賣了,還連帶著讓自己名下也揹負了很多債務,一家人因此將走上絕路。隨後,一知名博主對此事持續關注,數萬網友轉發微博。目前,自殺的一家三口經搶救成功,這個消息也讓大家懸著的心稍微放下。

其實,所謂民間高利貸,在業內素有金融“鴉片”之稱,不僅加劇銀行存貸款不正當競爭、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還增大金融風險、加大融資成本,危害社會安全。特別是由於民間高利貸機構在職業道德、風控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先天不足,高利貸機構不可避免出現經營問題。為了收回高利貸款,有的高利貸機構不惜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暴力手段,製造惡性社會事件。在一些“自殺事件”背後,往往遊蕩著暴力催收的“暗黑幽靈”。

正因為民間高利貸的危害性,我國法律有所規制。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明文禁止民間高利貸行為。最高法《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款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利息約定無效”。如果放貸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並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可依刑法第175條規定,以高利轉貸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對於暴力催收高利貸行為,構成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犯罪的,也應追究刑責。

令人遺憾的是,儘管國家監管部門一直在促進民間借貸陽光化、規範化和法制化,但挑戰法制底線和公眾敏感神經的高利貸惡性案件仍然層出不窮。為何出現這種亂象?其中,固然有高利貸“利益”驅使的因素,但也有中小企業民間融資渠道不夠暢通的原因。由於商業銀行經營定位和風險偏好,小微企業、低收入群體融資難、融資貴,為民間高利貸的滋生氾濫提供了“溫床”。小微企業和弱勢群體想要解決資金缺口,除了親戚朋友之間借款,似乎就只有民間借貸一條路。

民間高利貸絕非法外之地。現實中,在依法嚴格規制,打擊民間高利貸,保護公眾權益的同時,監管部門還應進一步暢通民間融資渠道,讓類似“欠下高利貸全家自殺”的人間悲劇不再重演。(特約評論員 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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