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簡稱:安徽建工 證券代碼:600502 編號:2020-013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1

單位:萬元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1

單位:萬元

附表3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

單位:萬元

附表4: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2

單位:萬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將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5年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1001號文《關於核准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5年6月向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國貿聯創投資有限公司、上銀瑞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資者非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股票2,998.01萬股,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20.10元,應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0,260.0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1,062.00萬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59,198.00萬元。該募集資金已於2015年6月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會驗字[2015]2892號《驗資報告》驗證。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8,259.26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42,970.33萬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資金後,本次募集資金餘額為16,227.67萬元,加募集資金專業賬戶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1,640.14萬元,募集資金專戶2019年12月31日餘額為17,867.81萬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規定,遵循規範、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以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範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車站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車站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與貢山縣恆遠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貢山縣支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貢山縣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24152101040020762),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目前該部分募集資金使用完畢,本賬戶已註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與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簽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頒佈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無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與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簽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三)2019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42,970.33萬元,具體使用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於2017年10月30日召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次會議,決定變更原“施工機械設備購置項目”剩餘募集資金及本次募集資金產生的利息和理財投資收益合計29,790.29萬元用於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水美城市”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

具體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見附表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併安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3191號文《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安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對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金寨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鐵路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安徽高新毅達皖江產業發展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安徽水利2016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安徽中安資本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資金,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募集配套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38,520.00萬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2,862.00萬元,募集配套資金淨額為人民幣135,658.00萬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會驗字[2017]4477號《驗資報告》。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2019年度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27,052.85萬元,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淨額40,000.00萬元,2018年度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2019年度歸還52,800.00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83,673.54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後,募集資金餘額為11,984.46萬元,加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利息收入316.89萬元,募集資金專戶2019年12月31日餘額為12,301.35萬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規定,遵循規範、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範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與徽商銀行曙光路支行、中國建行銀行合肥鐘樓支行、興業銀行合肥勝利路支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稻香樓支行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在徽商銀行曙光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1021801021000935558)、中國建行銀行合肥鐘樓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4050148860800001127)、興業銀行合肥勝利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80100100145930)、中國光大銀行合肥稻香樓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與安徽省建築科學研究設計院、徽商銀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徽商銀行曙光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與涇縣安建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涇縣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涇縣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與安徽省路橋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與安徽省公路橋樑工程有限公司、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與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興業銀行合肥勝利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興業銀行合肥勝利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與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與安徽省交通航務工程有限公司、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在興業銀行合肥望江東路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四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83,673.54萬元,具體使用情況詳見附表3: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由於淮北市中湖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已獲得銀行債務融資,可以滿足項目建設,不再需要募集資金投入。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於2019年1月19日召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會議,決定變更原“淮北市中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PPP項目”剩餘募集資金及其產生的利息15,520.48萬元用於“涇縣生態文明提升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自本次變更通過董事會審議至募集資金最終投資期間,該募集資金專戶產生的利息和投資收益亦投入該項目,並相應減少公司自有資金投入的金額)

具體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見附表4、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2。

三、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並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四、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進行了專項審核,並出具了《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230Z0187號和容誠專字[2020]230Z0188號)。報告均認為:公司2019年度《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安徽建工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五、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一)保薦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安徽建工嚴格執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有效執行三方及四方監管協議,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不存在被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佔用、委託理財等情形;安徽建工變更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途已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獨立董事、監事會和保薦機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與已披露情況一致。保薦機構對安徽建工在2019年度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無異議。

(二)獨立財務顧問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2019年度,獨立財務顧問通過資料審閱、電話溝通等多種方式,對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核查。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吸收合併安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並及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專項核查報告》

(二)《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安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

(三)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230Z0187號)。

(四)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230Z0188號)。

七、備查文件

(一)安徽建工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二)安徽建工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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