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3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单位:万元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单位: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单位: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259.2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970.33万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6,227.67万元,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640.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17,867.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970.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定变更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合计29,790.29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9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052.85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净额40,000.00万元,2018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19年度归还52,8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673.5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984.46万元,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16.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12,301.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673.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获得银行债务融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不再需要募集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定变更原“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15,520.48万元用于“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并相应减少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187号和容诚专字[2020]230Z0188号)。报告均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徽建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安徽建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安徽建工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徽建工在2019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19年度,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187号)。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188号)。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建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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