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創造:殷商部族的重大貢獻

甲骨文創造:殷商部族的重大貢獻

一、殷商甲骨文的重大價值

(一)殷商甲骨文的發現與重大影響 從1899年甲骨文首次引起學者關注,到新中國前後80多年對安陽殷墟的十多次考古發掘,甲骨文的發現在全世界不斷引起震動。甲骨文的發現以及由此引發的殷墟發掘,對中國考古學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甲骨文创造:殷商部族的重大贡献

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稱:“國內外共藏甲骨一十五萬四千六百零四片。舉成數而言,我們就可以說,八十多年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材料約有十五萬片。”據不完全統計,在出土的甲骨154600片甲骨上共刻有文字約5000個,迄今已釋讀出的字有2000個左右。

2006年,第三十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表決通過殷墟入選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大會這樣評價殷墟:“這裡出土的15萬片甲骨上,發現了目前中國文字體系最早的證據,至今仍為世界上1/4的人口使用。”

2017年11月24日,甲骨文順利通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工程國際諮詢委員會的評審,成功入選《世界記憶名錄》。

(二)甲骨文是成熟的文字體系

殷商甲骨文其字體結構已基本與後世的“六書條例”相合,它以象形、會意為主,指事、形聲、轉註、假借俱全。早期象形字成分較多,到商代晚期象形字比例逐漸減少,出現了大量的形聲字,大多數文字已趨向定形,已經是一種相當成熟的文字。它上承陶文等原始刻繪符號,下啟青銅銘文、篆、楷,是漢字發展的關鍵形態,被稱為“最早的漢字體系”。現代漢字即由甲骨文演變發展而來。

在安陽殷墟發現的甲骨文主要是商朝後期(前14—前11世紀)商王室用於占卜吉凶記事而在龜甲或獸骨上契刻的文字,內容一般是占卜所問之事或者是所得結果。商朝王室貴族上自國家大事,下至私人生活,如祭祀、氣候、收成、征伐、田獵、病患、生育、出行等等,無不求神問卜,以預知吉凶禍福來決定行止。有刻辭的甲骨,都作為國家檔案保存起來,集中堆存在窖穴之中。

(三)甲骨文漢字體系的重大價值和深遠影響

甲骨文隨著中華民族的成長不斷演化為現代漢字體系。漢字是中華民族創造發明、獨立產生髮展、在世界上使用壽命最長、目前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種文字體系。

文字的出現是人類文明史上十分重要的事情,它標誌著一個文化共同體的發展成熟程度。當今世界上,僅有漢字和拼音文字兩大文字體系。漢字這種書寫系統是同漢語這種語言系統相適應而生存發展的,漢字系統和我們中華民族的思維模式、文化模式在互相適應互相促進的過程中發揮作用。

漢字研究學者認為,方塊漢字作為一種信息載體,是中華文化的縮微系統。絕大部分漢字具有二元結構的特點,它的意符是信息存儲體,聲符是信息識別體,至於象形字、會意字,幾乎可以望文知義。漢字的信息記載量很大,是線性拼音文字所不具備的。漢字也被稱為“東方魔塊”。

二、商部族對甲骨文創造的獨特貢獻

(一)關於甲骨文成長髮展歷史的探索 既然甲骨文是成熟的文字體系,那麼它成長定型有一個相當長的發展期。根據郭沫若的推斷與一般文字發展史的公認規律,甲骨文形成成熟文字體系之前至少也要有千年的初創發展歷史。

甲骨文创造:殷商部族的重大贡献

何九盈等主編《中國漢字文化大觀》討論漢字起源時就提出:漢字起源的上限難以從實際上確定下來。現在能夠提出的根據,最遠的只有公元前4000年左右屬於仰韶文化的彩陶紋,以及時間於此相近的屬於大汶口文化的陶器刻符。……至於漢字起源的下限,可以從小屯殷墟甲骨文往上推測。當圖畫文字與陶器花紋中的表意圖案演變為記詞字符,漢字由零散的、個別的字符逐漸積累,達到一定的數量後,再通過人為規範,成為一種文字體系。小屯殷墟甲骨文已是能夠完整記錄漢語的文字體系,這個體系形成的開端應當在夏商之際。商人在滅夏時,已經有了記事典冊。那麼,漢字字符開始積累的年代,似可估計為夏初,也就是公元前2100年左右。

(二)先商部族使用文字的史料記載

在夏代都城二里頭的考古發掘中沒有發現有甲骨文等文字;而先商部族發明甲骨文是考古與傳世文獻可以相互印證的。《尚書·多士》記載:“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周公說:“你們知道,只有你們殷的先人才有記載歷史的文獻,殷更改了夏的大命。”可見,商部族人們發明甲骨文創制歷史典籍是夏商周時期人們的共識。

(三)甲骨文是先商部族的獨特創造

經過許多學者考證研究,甲骨文大多是商代占卜記錄。甲骨文,又稱“契文”、“甲骨卜辭”或“龜甲獸骨文”。甲骨文是鑽孔、灼燒、契刻出來的。

《禮記·表記》說“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商族人尊神,遇事好占卜以求神示。從考古發掘的材料看,在占卜之前,他們先把龜甲或牛肩胛骨鋸削整齊,然後在甲骨的背面鑽出圓形的深窩和淺槽,占卜時,先把要問的事情向上天和鬼神禱告述說清楚,接著用燃燒著的木枝,對深窩或槽側燒灼,燒灼到一定程度,在甲骨的相應部位便顯示出裂紋來。於是,占卜者根據裂紋的長短、粗細、曲直、隱顯,來判斷事情的吉凶、成敗。占卜後,便用刀子把占卜的內容和結果刻在卜兆的近處,這就是卜辭。對骨甲裂紋用硬物刻畫出更加清晰明顯的線條與符號,不斷強化認知後,符號所代表的意思綜合演釋能力的日趨成熟化,逐步形成了形象與抽象統一形式的部族精神圖騰和占卜文字——甲骨文。

(四)商丘地區關於早商、先商時期的文字考古發現

1.早商時期的甲骨文從考古發掘材料看,商丘地區已發現有商代早期二里崗上層時期的卜骨與陶文。1976年冬到1977 年5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隊和商丘地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聯合對商丘柘城縣崗王鄉孟莊遺址進行考古發掘,發現了豐富的商代早期二里崗上層時期的文化遺存。遺蹟包括 房基、灰坑、冶鑄生產遺存、陶窯、墓葬等。發現卜骨卜甲共19片,包括7片牛肩胛骨、2片獸類長骨、1片鹿肩胛骨、1片豬肩胛骨、1片羊肩胛骨、1片龜背甲和6片龜腹甲。卜骨卜甲在灼前先鑽,鑽痕疏密不等,排列無規律。鑽痕多呈圓形,直徑大的1.3釐米,小的0.4釐米,一般為0.8釐米左右。絕大部分鑽痕用鑽類工具鑽成,少數用刀一類工具挖成。其中還發現了陶文:一個像“五”字,刻於陶紡輪上;另一個刻於殘陶罐上,字體像執壺祭享之狀,類似甲骨文的“配”字。

2.略早於先商初年的陶文刻畫符號

刻畫符號和圖畫文字是甲骨文之前的文字雛形,與甲骨文有一脈相承的關係;考古發現大多在陶器上,也被稱為陶文。王玉哲《中華遠古史》提出:“我們推測陶文出現的年代在公元前2500年前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隊在商丘地區龍山文化造律臺類型王油坊上層遺址中發現有陶器刻畫符號;遺存年代據碳十四數據測定約為公元前2300年左右,略早於夏代初年和商祖契的生活年代。

“河南永城王油坊上層屬造律臺類型的陶器中,曾發現兩例刻畫符號。一例為一陶碗,外面刻豎形符號和X形符號;另一列為高領甕,肩上刻五個X形符號。”這一發現為推測商祖契(偰)為甲骨文發明人提供了考古證據材料。我們可以期待,在商丘及附近地區發掘先商、早商文化遺址,有可能發現關於文字創造發明方面的新的資料證據。

綜上所述,商族人祭天、敬神以火燒甲骨占卦,長期在一定範圍內保存秘傳著“天意神示”的文字符號,逐步成就了文字創造方面的偉業。不可否認,商朝以及先商部落族群對漢字的創造發明有著十分重要的獨特貢獻。我們可以說商朝人、商族人是中華文字和文明的卓越創造者。

三、對契與倉頡的有關文字創制的蠡測

(一)契的幾個稱謂

司馬遷《史記·殷本紀》載:“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1.商族始祖契古代稱之為偰

《說文·人部》“偰:高辛氏之子,堯司徒,殷之先。從人,契聲。私列切。”《說文·大部》“契:大約也。從大。《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苦計切”契,專指邦國之間的契約,後來泛指契刻的文件。契與偰兩者之間有內在聯繫。

2.商族始祖契(偰)又通卨

《康熙字典·人部》偰:“古文卨,先結切,《說文》高辛氏之子 堯司徒 殷之先也,通借契”。《康熙字典·醜集下·大部》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又《正韻》先結切,同卨,高辛氏子舜五臣之一,商之祖也。《書·舜典》帝曰:契,汝作司徒。別作偰、卨。”

現代漢語中,偰與栔作為異體字都併入為契。商務印書館《新華字典》契(異體栔)讀qì,義項有用刀雕刻、刻的文字、契約、情意相投。《新華字典》契:(異體偰,讀xiè):“商朝的祖先,傳說是舜的臣。”偰字不再單獨使用,其作為專指商族始祖之義項併入了契字。

3.因玄鳥生商,契又被稱頌為玄王

《荀子·成相篇》:“契為司徒,民知孝弟尊有德。……契玄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湯。”《國語》雲:“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這裡玄為神秘之意,非為黑色。

4.契又被稱為閼伯

《左傳·昭公元年》記載:“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后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左傳·襄公九年》載:“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契與閼伯稱謂出於不同史冊,或為司徒,或為火正,但其所指皆為陶唐氏帝堯之臣、高辛氏帝嚳之子、皆封於商丘、其後商人相土為繼承人,所以學界大多認為契與閼伯是一個人。

(二)契的職責與功勞

《史記·五帝本紀》記載:“天下歸舜。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龍、倕、益、彭祖自堯時而皆舉用,未有分職。於是舜乃至於文祖,謀於四嶽,闢四門,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論帝德,行厚德,遠佞人,則蠻夷率服。”……舜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馴,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寬。”

《尚書·堯典》雲:“帝曰:‘契,汝作司徒,敷五教,五教在寬。’”

《孟子·滕文公》上稱:“(舜)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趙岐注:“司徒主人,教以人事,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夫夫、婦婦、兄兄、弟弟,朋友貴信。是契之所教也。”契的職責就是從事文化教育,進行社會倫理教化,使民眾講禮儀,社會生活行為有秩序。

(三)契(偰)是甲骨文的重要發明人

1.甲骨文又稱“契文”

甲骨文,又稱“契文”。研究甲骨文的學者,早期大多都稱甲骨文為“契文”“書契”。如孫詒讓1904年寫成出版的《契文舉例》,是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著作。還有羅振玉出版著作《殷虛書契前編》(1913年)、商承祚的《殷契佚存》(1933年)、容庚的《殷契卜辭》(1933年)、葉玉森1933年著作的《殷虛書契前編集釋》、吳其昌1934年著作的《殷虛書契解詁》等。

“契”的本意就是刻。甲骨文 ,左邊象形刀,右邊像縱橫交錯的刻紋,表示用刀具在龜甲、獸骨上刻劃記號、標誌。篆文承續甲骨文字形。篆文異體字 加“大” (成年人),強調“契”為成年人的行為。

《說文·大部》:“契,大約也。從大。”《易·繫辭》曰 :“上古結繩記事,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說契是邦國之間的協約,說明早期的契刻文字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又引文說,後代聖人發明了契刻文字,記載重要事項,成典成書,代替了上古的結繩記事,更加強調了契文發明的重大意義。顯然,契刻文字流傳到現在的就是甲骨文。

2.偰就是創制契刻文字的那個重要人物

契之所以稱為“偰”,與他創制契刻文字 ——甲骨文有關。

《康熙字典·醜集下·大部》:“契,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詩·小雅》:契契寤嘆,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正韻》先結切,同卨,高辛氏子 舜五臣之一,商之祖也。《書·舜典》帝曰:契,汝作司徒。別作偰、卨。”

何光嶽《商源流史》稱:商族始祖契是發明刻字記事的著名人物,故稱之為契(偰)。

商部族的傑出首領契,創制出甲骨文;因為甲骨文主要採用契刻的方法寫字,所以後人稱他為“偰”——意即偰是創制契刻文字的那個重要人物。

(四)倉頡墓在商丘虞城並非偶然

古代史籍記載、民間傳說倉頡是黃帝史官、造字鼻祖。[漢]許慎《說文序》記載:“黃帝之史倉頡,……倉頡之作書也,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唐]徐堅《初學記·卷二十一》稱:“易曰‘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倉頡造文字,然後書契始作,則其始也。”

[宋]羅泌《禪通紀》雲:“倉帝史皇氏,姓侯岡,名頡。實有睿德,生而能書;龍顏侈侈,四目靈光……仰觀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羽、山川、指掌而創文字……天為雨粟,鬼為夜哭,龍乃潛藏。”

綜合上述材料,我們推測:倉頡發明了依類象形的刻畫符號和圖畫文字,考古學稱之為陶文,為甲骨文的出現提供了基礎與準備。

全國有多處紀念倉頡的遺蹟,有倉頡陵、倉頡廟、造字臺等。在倉頡紀念遺蹟中,較早建於漢代者有四處:河南南樂、虞城、開封和陝西白水。

商丘的倉頡墓在古王集鄉堌堆坡村西北隅,就在閼伯臺東北方向,距離約20公里處。據《虞城縣誌》記載,漢靈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倉頡墓前立碑一通,正書“古倉頡墓”,唐時擴建,後廢。康熙九年(1670年),重修倉頡祠。1976年被名為虞城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被命名為商丘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商丘地區流傳著一個古老傳說:春秋戰國時期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攜弟子巡遊時,途經虞城縣倉頡墓地,看到一具裸露的顱骨,抱在懷中便跪地痛哭。弟子不解,孔子悲痛之餘向弟子解釋,他說懷中抱著的這具顱骨上面有四隻眼孔,不是造字鼻祖倉頡,又會是何人。於是,孔子命弟子挖坑築墓,將倉頡的屍骨重新掩埋。

倉頡墓等紀念造字始祖的構築物在商丘至少已存在大約兩千年以上,這絕非偶然事件;或許倉頡就是在商丘地區生活併發明早期文字;或許是倉頡的方法和成果影響了商部族的人們,啟發他們創制了甲骨文。但可以肯定的是,發明創造文字的人物以及他們的精神,在商丘是受到歷代人民尊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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