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民間中醫留一條生路

武漢新冠疫情發生後,除本地醫院積極開展救治外,各省市醫護力量也在中央的調 動下,紛紛奔赴武漢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由於疫情緊急,患者暴增而醫院不夠,當地的 一些民間中醫也參與了救治行動,其中陳躍華和張勝兵因媒體報道而比較知名。

陳躍華本人證實,採用自己的專利方法,以萬分之一的微量苯酚注射相關穴位,治 好了新冠肺炎患者湖北省司法廳退休副廳長陳某某夫婦及其兒子三人,收取治療費2200 元。張勝兵,號稱中醫鬼谷子,從1月23日武漢封城開始,用純中醫方法治療新冠肺炎 確診、疑似患者達2000餘人,並在網上發佈了自己的理論和治療方法。

3月1日,在網上看到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的一個文件——《關於對李躍 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內稱:2月25日,收到《關於對李 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函》(國中醫藥法監監督便函 [2020]4號)後,次日派員進行調查。結論是:李躍華、張勝兵等人無證非法行醫,嚴 重影響了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建議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 行政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嚴肅查處。

這件事,迅速引起輿論關注。人們議論紛紛,意見不一,但以支持民間中醫者居 多。

應當說,這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一個老問題,只不過因新的事件而引發了新一輪 的關注和討論。

筆者認為,非法行醫這個罪名,足以把民間郎中和民間秘方置於死地。要知道,中 醫是有生態的,猶如植物,自下而上依次是青苔、草、灌木、大小喬木,構成了植物的 完整生態,而中醫事業的生態,自下而上依次是民間中醫、鄉縣中醫院、省市中醫院、 國家中醫治療與研究教學機構。離開了民間中醫的肥沃土壤和生機勃勃的創造力,沒有 了民間中醫對中醫知識的普及傳播,而只保留高高在上的廟堂,正是中醫走向衰微的重 要原因之一。

再者,疫情期間,情勢火急,患者暴增,而醫院床位不足,在此之際救人於危殆, 實乃最大的義舉!表揚還來不及呢!怎麼就成了罪過了?

完全不問這兩個人救治了多少人,療效如何,而只以所謂“合法”與否來判定是 非,這是西方法律觀念的產物。中國曆來是一個以德治為主的國家,評論一個人、一件 事的功過是非,除了講法律,還要講情理,講道德。有證醫生把人治死了,是無罪的, 這從法律上可以接受;而無證醫生把人治好了,卻是有罪的,這在法律上依然可以理 解,但道德上、情理上就不能接受。

救人無功,無證有罪。按照現行法規,這樣的判斷似乎符合法律;但問題在於,非 法行醫的法規是存在問題的,因為它不符合道德,不符合情理,不利於中醫藥事業的發 展,故應廢除之。法律與道德的關係,應該是道德引領法律,法律捍衛道德。如果一部 法律不但不維護道德,反而破壞道德,那麼這就是一部惡法。惡法帶來的後果,比無法 還要壞。

實踐證明,民間中醫,絕大多數是有兩下子的,甚至擁有祖傳秘方或拿手絕活,否 則也不會吃行醫這碗飯。試想,如果給他們打開一條通路,有多少秘方、絕活會得以延 續、應用和發揚!由於近代以來西風東漸,中醫一直受到擠壓和抹黑,民間中醫更是沒 有活路,我國祖傳的各種秘方、絕活大批量失傳,遺留下來的已經不多,再不採取保護 搶救措施,就為時晚矣!

其實,民間中醫誰不想合法化?但是,醫政部門以學歷、身份等外在條件把人家堵 在合法大門之外,不讓人家合法,然後再以非法行醫的罪名來查處人家,這樣一來民間 中醫就沒有任何出路。

古代民間中醫十分發達,哪裡需要什麼執照、學歷,能治病就行,他們的立足生存 之道,靠的就是療效和口碑。不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怎麼落到這件事上 就不行了呢?患者是最實在的,他們只管你能不能把我的病治好,根本不在乎什麼職 稱、學歷、資格。從患者角度看,合法非法、有證無證是沒有意義的。

當然,醫政管理部門負有管理職責,其站位和思維不可能和患者一樣。客觀地說, 民間中醫也確實良莠不齊、泥沙俱下,其中既有素質極高的人才,也有平庸之輩,甚至 不乏故弄玄虛、忽悠欺騙之徒,需要加以管理和監督。 概而言之,無證行醫,按照目前的規定,的確是不合法的,進行查處並不為過;但 考慮到這個法規本身就存在問題,應該修改或取締;且其在疫情緊急之下救人治病,又 有功勞,因此不宜以其非法行醫就一筆抹殺之。

因此,對於民間中醫決不能用“非法行醫”一棍子打死,而應破除學歷、職稱等僵 化的、過高的門檻限制,解放思想,因勢利導,打開一個通道,只要確認其真能治病救 人,就鼓勵扶持他們參與到中醫藥事業中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中醫藥事業也會因此 而更加繁榮。這樣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具有正式身份的中醫,尤其是高居廟堂的中醫機構,不 要瞧不起甚至打壓作為自己土壤和根基的民間中醫,恰恰相反,應該和他們多交流,相 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在中醫長期遭到抹黑和邊緣化的情況下,抱團取暖、團 結救亡尚且不及,怎能自己互掐呢?

從目前的情況看,村衛生室,鄉縣兩級衛生院、中醫院、綜合醫院,都可以招錄大 量民間中醫,或給其發放行醫執照,只要他們有治病救人的真本事,就不要拿學歷、學 位、身份來限制他們。希望國家衛健委認真研究此事。你們既然看到了中醫藥在疫情防 控中的突出作用,就應該摒棄偏見,放手發展中醫藥事業,而要做到這一點,民間中醫 的生存發展也應放在考慮之內。據筆者所知,甘肅省在這方面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可 以研究推廣。

至於西醫利益集團打壓、抹黑中醫,包括民間中醫,顯然不是認識問題,而是出於 斂財和維護暴利的需要,甚至存在著更加邪惡的目的。對此,大家要有足夠的警覺。

最後說明一下,此文僅指民間中醫。西醫使用化學藥,副作用大,其外科手術技術 性很強,如允許民間西醫行醫,則危險性甚大。此次湖北的查處以李躍華為主,是可以 理解的。因為李使用的苯酚具有較強的毒性和腐蝕性,必須在正規的醫生指導下謹慎使 用。

筆者和廣大民眾希望,此次查處,湖北省衛健委能拿出一個既合乎法規,又合乎情 理的解決辦法來。(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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