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公開盜竊與搶奪到底如何區分?司法考試認同哪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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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不存在公開的問題。因為,盜竊罪是利用非法手段秘密竊取公私財務數額較大的行為。搶奪罪是乘人不備公然非法奪取他人財務的行為。當著所有人以外人的面,非法獲取他人的財務,對於所有人來是秘密的切取行為。當然如果有人制止再繼續非法強行獲取,則由盜竊行為演變為搶奪行為。


隸桀


對此問題,清華大學教授張明楷教授認為:從“秘密與公開”角度區分盜竊與搶奪的觀點與做法存在諸多缺陷;盜竊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被害人的意志,採取平和的手段,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佔有的行為;盜竊行為既可以具有秘密性,也可以具有公開性;以對物暴力的方式強奪他人緊密佔有的財物,具有致人傷亡可能性的行為,才構成搶奪罪;盜竊與搶奪的區別在於:對象是否屬於他人緊密佔有的財物,行為是否構成對物暴力。

以上摘自《盜竊與搶奪的界限》,《法學家》2006年第2期。


報聲平安


是否採取了對物暴力,無論盜竊是否公開不可能有暴力的存在,搶奪要求對物暴力對人有危險,法考中基本採用公開盜竊的觀點,不要求盜竊具有秘密性!


知音島主


盜竊,和搶奪是兩種罪,搶奪要比盜竊罪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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