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法律權威要被拘留 被執行人趕快到法院履行義務

明明有錢卻遲遲不還,試圖以身試法挑戰法律權威,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決定對被執行人王某實施司法拘留15日。當拘留決定書送到王某手裡後,王某立刻向執行法官承認錯誤並湊錢還款,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依法決定對王某解除拘留,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據瞭解,原告劉某受僱於被告王某,在陝西進行天然氣管道工程施工。工程完結後,被告王某欠原告劉某捲揚機等設備款4萬元及工資款5萬元,合計9萬元。2016年12月,王某向劉某出具欠條顯示欠款9萬元。後被告王某向原告劉某支付2萬元的工資款,還欠7萬元。原告劉某多次向被告王某催要,被告王某以種種理由推諉拒不償還。劉某將王某訴至清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王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劉某償還欠款7萬元人民幣。

判決生效後,王某仍拒不履行此還款義務,劉某向清豐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令等,並多次與王某溝通責令其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對執行法官置之不理,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查到王某確無存款,但其名下有一處房產,兩部小轎車,執行法官決定對王某實施司法拘留15日。王某迫於執行壓力,交齊了執行款,清豐縣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其解除拘留。(記者 張峰利 通訊員 範海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