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廣州取消公寓限購鬆綁政策 北京發佈租賃新政化解租房糾紛

廣州取消公寓限購鬆綁政策 北京發佈租賃新政化解租房糾紛

廣州取消公寓限購鬆綁政策 北京發佈租賃新政化解租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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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政重新上架 明確取消公寓限購鬆綁政策

3月5日,廣州市發佈《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此次政策刪除了此前備受爭議的商服認購內容。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新政出臺表明對於一些敏感性的購房政策依然會斟酌,進一步體現了房住不炒的導向。也說明近期部分城市一些涉及購房領域的政策並不成熟,使得後續各類政策放鬆的調整更為謹慎,並就以下兩方面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解讀。

01 政策調整

此次政策刪除了原先備受關注的內容,即優化商服類項目建設和銷售管理,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此類政策內容之所以受關注,是因為兩點。第一、商服類項目的管控一直被認為是打擊炒房的一種手段,貿然放鬆會產生誤解。第二、廣州此前政策也成為一線城市中率先放開的,信號意義較大,所以政策發佈也會比較謹慎。

02 政策預判

從廣州的政策調整來看,也說明當前房住不炒依然是一個重要的內容,短期內政策不求太大的變動。後續政策趨勢預計有三點。第一、一些尺度過大的放鬆內容,容易被約談或“下架”。包括此前駐馬店等城市被約談,都說明房住不炒是大原則,客觀上也有助於明確後續的政策思路,對於各地的政策調整有很強的指導意義。第二、即便要放鬆,也要更強調供給端或企業端,而對於購房端的政策變動會變得更加謹慎。第三、市場反應程度也成為政府評價政策制定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比如此前南寧鬆綁公積金二套貸款政策就沒有太多的爭議,雖然也成為熱點,這也說明在購房政策方面,各類反應不一樣。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將對潛在的市場反應等做科學的評估。


北京發佈租賃新政 疫情防控期間防範和化解住房租賃糾紛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於3月5日發佈《疫情防控期間防範和化解住房租賃行業糾紛指引》。針對因疫情引起的租賃履約糾紛,其中建議,租賃中介應與出租人協商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延緩支付等問題。租期屆滿承租人暫時無法搬家的,中介或出租人應給予合理寬限期限。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政策的發佈較好回應了此前租賃市場的各類糾紛。一方面是為了對各類租賃糾紛給予指導和建議,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後續長租公寓或租賃業務的健康發展。政策提出7點建議,其中有3點建議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01 減租金強調協商原則

政策明確,租賃中介企業應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與出租人協商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延緩支付、延長空置期等問題,盡最大努力爭取出租人理解,避免單方面拒付租金。類似表述有兩點含義。第一、近期出現了長租公寓企業和房東各類矛盾,尤其是在租金減免、延期支付、延長空置期方面引起了很多爭議,至少房東意見很大,這也是政策近期需要規範或指導的地方。第二、拒付租金等做法不可取,長租公寓依然需要通過協調和溝通來操作,即合同契約精神第一,不可隨意調整合同內容。

02 注重租金穩定

政策明確,租賃當事人應提前就續租租金調整等問題進行溝通,避免因個別短期續租業務調高租金,引發誤讀和炒作。此類規定也是為了進一步穩定租金,防範外部誤解。實際上租金的變動受很多因素影響,包括租賃期限長短等。所以,如果涉及到租金變動,一定要對租金本身的變動原因進行詳細說明,這樣也能夠防範外部誤解,對於企業經營也有積極的作用。

03 允許租客延期退房

政策規定,租期屆滿,租賃當事人儘量採用無接觸方式進行物業交割、資金結算;承租人暫時無法搬家騰房的,租賃中介企業或出租人應給予合理寬限期限。這一點是對租客有很強的保障導向。在此前確實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租客合同到期後本身會有換房的考慮,但是肺炎期間無法正常騰退房屋,這個時候面臨漲租金又無可奈何的情況。當前北京政策有助於保障租客權益,屬於特事特辦的導向,也能夠減少相關租客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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