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曹操處死呂布,耍了一個伎倆,讓他“死”兩次,是否別有用心?

三國中以勇武聞名者,未嘗有勝出呂布的。呂布有虓虎之勇,號稱三國第一猛將,以至有“人中呂布,馬中赤兔”之說。呂布勇武,在漢末大亂,雄桀並起的年代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儘管是一流人才,但呂布在下邳城被圍時,還是被曹操縊死,並送往許都梟首。

曹操處死呂布,耍了一個伎倆,讓他“死”兩次,是否別有用心?

我們知道,曹操是極為愛才之人,對於呂布他是不忍殺之的。按照呂布自己的話說“曹公得到我,由我率領騎兵,曹公率領步兵,可以統一天下了。”曹操似乎被觸動了,站在一旁的劉備卻提到,呂布背叛丁原、董卓的事,曹操才下定了處死呂布的決心。

曹操處死呂布,耍了一個伎倆,讓他“死”兩次,是否別有用心?

曹操處死呂布,選擇了兩步走,首先縊死,然後梟首,並送往許都彰功下葬。《三國演義》中:“操令將呂布縊死,然後梟首”;《三國志》中:“於是縊殺布。布與宮、順等皆梟首送許,然後葬之。”

曹操處死呂布,既已縊死,為何還要梟首?讓一個人“死”兩次,有什麼特別用意呢?

曹操處死呂布,耍了一個伎倆,讓他“死”兩次,是否別有用心?

縊死、梟首是古代處死犯人的兩種方式。縊死,類似於絞刑,一般用繩索環繞頸項部拉扯使人致命。其痛苦,相對於車裂、肢解等酷刑也要小的多,關鍵是場面不血腥,還能保留完整屍體。梟首,《辭源》解釋“斬頭而懸掛木上”。當然,梟首還往往與示眾聯繫在一起,掛在城門上讓大家觀看,以此警示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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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刑結果來看,縊死、梟首的使用範圍又有所不同。縊死一般針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梟首則針對罪大惡極、品性低劣之人。而這兩者,呂布全佔了。

呂布雖然出身貧寒,但其勇武過人,早期頗有戰功,成功刺殺董卓後,任職奮武將軍,假節,儀比三司,又被漢獻帝封賜溫侯,與王允同掌朝政。呂布是侯爵身份的人,而且素有盛名,曹操是漢相,加之又愛惜人才,縊殺留全屍,未嘗不是對呂布的一種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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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說身份換來了禮遇,那麼呂布的所做作為就為人所不齒了。呂布粗中少親,輕狡反覆,先是認幷州刺史丁原為義父,後殺了丁原,接著投降董卓,拜為義父,之後因與董卓婢女有染,不惜與董卓反目,並在王允的策動下,刺殺了董卓。在許多人眼裡,呂布的反覆並不是大丈夫所為。《三國演義》中,張飛更是罵呂布是三姓家奴。古人崇尚“忠”、“孝”,講究從一而終,呂布反覆輕義是不被看好的。就連曹操也曾說“布,狼子野心,誠難久養,非卿莫能究其情也。”從這點來看,曹操將呂布梟首,未嘗不是示眾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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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這麼做,至少達到了三個效果:一是表達了愛才愛惜才的感情,起到了籠絡人心的作用;二是再次闡明瞭“忠”、“孝”觀念,從而表明了自己對漢王室的態度;三是將呂布與陳宮、高順的首級一起送往許都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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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縊死,還要梟首,在曹操看來,呂布一定是要殺的。只不過,在殺的方式上,曹操耍了一個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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