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中國金融體系“體檢報告”顯示:4000多家中小銀行整體經營穩健

央廣網北京11月27日消息(記者蔣勇)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央行近日發佈《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認為,過去一年我國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平穩有序處置了包商銀行等高風險機構,防止風險惡化和蔓延,成功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4000多家中小銀行整體經營穩健

為精準掌握我國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央行去年開展了金融機構評級工作。去年四季度的央行金融機構評級覆蓋了437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24家大型銀行和4355家中小機構。評級結果顯示,高風險機構共587家,佔比達到13.5%,主要集中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說,4000多家中小銀行整體經營穩健,資本和撥備水平充足。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超過99.2%的中小銀行流動性比例高於監管要求,中小銀行流動性水平充足。今年一到三季度,中小銀行實現淨利潤4483.5億元,抵禦風險的“彈藥”充足。

對於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問題,中銀國際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徐高認為應該理性看待:“就金融風險來講,沒有被發現的金融風險其實是最危險的。現在我們能夠識別出這些高風險金融機構,相信也會對這些金融機構做種種壓力測試,同時也會對這些機構的經營狀況做持續地跟蹤和監控,有利於防止這些金融機構自身出現的問題引發系統性的金融危機。”

包商銀行等高風險機構得到平穩有序處置

關於外界關心的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問題,央行在報告中說,今年5月24日,央行、銀保監會依法果斷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接管託管工作進展順利,包商銀行正常經營,沒有出現客戶擠兌等群體性事件。

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得到業內人士一致好評。中國銀行首席研究員宗良說:“從過去的角度來講,如果出了風險,大家可能都比較擔心自己的錢是不是收不回來了,但是這一次,我覺得包商銀行採取的措施還是比較合理的,包括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的介入,實際上達到了一個非常好的效果,讓銀行能夠正常經營;對於個人而言,也不用擔心存款是不是會發生損失。整個處理比原來更加規範化、市場化、法治化。”

徐高認為,長期來看包商銀行有序處置有利於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包商銀行事件事實上還起到了打破剛兌、強化市場紀律的效果,這種效果對金融體系的長期穩健發展應該是有利的。”

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央行在報告中提到,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的首要戰役,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過去一年,央行會同相關部門,對威脅金融穩定的重點領域風險,及時“精準拆彈”;對可能持續存在的潛在風險,主動採取措施進行逐步化解,實現“慢撒氣、軟著陸”;對於將來可能顯現的“黑天鵝”和“灰犀牛”風險,強化日常風險監測與評估。同時,在風險化解和處置過程中,把握政策節奏和力度,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有效保障了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平穩運行。

展望未來,央行認為全球經濟金融動盪源和風險點仍在增多,國內經濟下行壓力有所加大,潛在風險隱患短時間內難以消除,但中國經濟的韌性仍然較強,要繼續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下大力氣做好穩就業、穩金融等“六穩”工作,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是防風險的重要著力點

多位業內人士建議,在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過程中,繼續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融資支持力度仍是重要的著力點。宗良說:“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會為經濟注入堅實的基礎,而堅實的基礎是金融機構有效地防控風險的最重要保障,在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讓風險逐步得到化解,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業內人士還建議:高風險金融機構應該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給這些高風險機構提供更好的防範風險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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