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想讓男朋友出首付裝修,自己出4800左右月供,不加名,要求很過分嗎?

鄭恩君


傻,只要你出了錢就該要求加名,除非你壓根沒打算還錢,都是為了讓他買房


降妖除魔321


如果你男朋友覺得沒什麼,那就沒什麼,過分不過分都取決於他自己的感受。

房子離婚時會怎麼分?

客觀分析,如果提問是指,房子只寫女方名字,然後首付裝修都是男方出,月供女方出。

第一,如果是婚前購買這套房子,存在部分婚後共同還貸

那麼這套房子如果離婚面臨的情況就是

房子一般會判給女方,首付和裝修等於是完全贈送給女方的,月供雖然是女方自己出的,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的部分都是女方個人財產,婚後部分的即使是女方自己出錢,除非女方能夠提供她用於購房的錢是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婚後還貸款部分依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通俗來說,就是女方會得到首付和裝修部分,婚前支付的月供,婚後支付的月供一半,房屋婚前升值部分,婚後升值的一半

男方會得到婚後支付的月供的一半,婚後房屋升值的一半。

第二,如果是結婚後這樣做,不寫名字,一般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後,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支付首付的完全是自己的婚前財產,(結婚後其實這個很不好證明)而產權證這時候也只寫自己的名字,就是個人財產

類似題目中,婚後,男方出錢,然後只寫的女方名字,其實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離婚時候,女方和男方其實是一人一半的。

看題目,用的男友,很明顯女方的目的是我說的第一種情況,婚前購買,等於房子的首付和裝修就成了贈送。

當然如果提問是,女方出月供不加名,那麼婚前買,女方可以獲取到婚後月供的一半,婚後買,其實沒有多大區別,還是一人一半。

房子怎麼分,區分點是結婚沒有

其實房子怎麼分,通過前面的描述,大家也可以看出來,主要區分是有沒有結婚

通俗就是婚前全款,就是寫誰名字的就是誰的,如果你要寫別人名字,就算你送別人的。

如果是婚前沒有全款,那麼婚前部分也是誰名字就誰的,婚後月供就成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上,其實並沒有那麼多誰佔誰便宜。

並不存在很多人以為的,她是不是沒上班,開支都是我在出,月供都是我的工資,存款都是我賺的,所以對方就沒有資格分錢或者房子。

但是並不是這樣,依然面臨的是均分,除純粹的個人財產,具體大家可以自己查閱資料。

因為婚姻本身就是雙方的付出,這種付出並不僅僅只侷限在錢上。

最後想說,愛情裡也還是少點算計,否則你謀求他人贈送不署名,他想著婚後讓父母出錢購買,私下借條。這樣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太算計, 太累。


廖彩琳律師


倒是不過分,只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還月供用你的和用他的都是一樣的,除非婚前說好婚後各用各的,但那樣不就是家已不成家了嗎?我以後結婚錢肯定都會給媳婦兒。如果他家裡有能力那自然是沒問題的,要是沒錢,一起過日子,大家一起來吧。


柔腸千百轉


你這樣善解人意的媳婦兒不多了,單憑付房貸還不加名這一點,現在打著燈籠也難找,如果男方不同意,那是他的損失。


手機用戶75082251003


呵呵,男的不是大部分都這樣要求女人嗎?男人有沒有問過會不會過分?


妠妠女神


首先這個要求在當今社會肯定是不過分的,大多數也都是這麼做的,甚至有些還是男方全款買房的,我是支持你的做法的。

但是,結婚這種事不是做買賣,喜歡一個人也沒有任何規則,所以男方買房女方買房都有道理的,這個要看實際情況,你男朋友家裡條件和你家裡的條件,希望多一些包容和理解。

最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我可討人厭了


不加自己的名?那肯定不過分呀,不加男友的名?憑啥呀?


斷崖絕舞


現實中不會有這種女的


不想起名字518


好女人啊


夢想在飛


你的月供靠譜嗎?嫁給我吧,不要你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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