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晚交房了賠償?如何界定延期交房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有不知道該如何維權,今天就讓小編帶著大家來學習一下,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開發商晚交房了賠償?如何界定延期交房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如若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針對真實性的原因採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

(1)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注: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的經濟損失。)

(2)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開發商晚交房了賠償?如何界定延期交房

那麼,在開發商延期交房、不按時交房的情況下,購房者應該怎麼辦?延期交房如何賠償?

首先,遇到延遲交房,應仔細查看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其次,應瞭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則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中開發商索賠天數為實際交房日與合同約定交房日的差,一般雙方協商的違約金賠償金額為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如果協商解除合同,出賣人應在三十天內向買受人退還全部付款,並支付1%的違約金,如果協商繼續履行合同,一般雙方協商的違約金賠償金額為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開發商晚交房了賠償?如何界定延期交房


房屋交付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在購房合同中,對於各項房屋交付條件及程序應分別作明確約定。購房者應該仔細閱讀所簽署的購房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約定條款,瞭解自己的各項合同權利。在與開發商進一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糾紛的同時,如房屋交付仍遙遙無期,應該諮詢律師,通過法律手段徹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不贊成購房者採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去維權。維權的前提是合法,這樣才能更好地推動問題的解決。

相關行業律師也提醒,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對於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駛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駛。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等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購房者對於開發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型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開發商逾期交付,購房者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屆滿時,開發商仍不能按時交付的,購房者請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開發商晚交房了賠償?如何界定延期交房

當下買房必須擦亮眼睛,選擇品牌和誠信度較高的五證齊全的樓盤謹慎出手。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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