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獨生子女如何全部繼承父母房產

漲知識!獨生子女如何全部繼承父母房產

大多數中國人都認為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留的房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在實際生活中卻並非如此。按照法律規定,法定繼承關係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說祖孫三代關係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果他們生前未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如果獨生子女要繼承全部房產該怎麼辦呢? 一起來看看吧。

依據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言、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臺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必公證了。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請求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資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資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資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途徑:

協商繼承

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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