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二解史第23講——西周分封諸侯真有八百那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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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二解史第23講——西周分封諸侯真有八百那麼多嗎?

西周滅商以後,對於如何維護自己的統治,鞏固國家政權,成為擺在西周統治者面前的當務之急。在吸收商朝滅亡教訓的前提下,西周統治者以宗法制度為基礎,創建了“封諸侯、建藩衛”制度,即分封制度。由於當時生產力比較落後,如果採用中央集權制度,在通信交通都比較落後的情況下要管理龐大的國家是十分困難的。所以採用分封制度,由王室的後代或臣子以封地的形式對廣大國土分而治之,而封國又統一在周王朝的之下。其它還有些小因素:原始社會遺傳的思想和國家不成熟.很多遊牧民族佔領農耕地區時都這樣;是諸侯勢力太大,武王伐紂有三千諸侯參與,而且商朝舊貴族實力也很大 ,所以西周採取了分封制度!

趙二解史第23講——西周分封諸侯真有八百那麼多嗎?

周初分封制分封的對象為三種人:周王的同姓親屬、功臣、古代帝王的後代。 其實周朝並沒有分封800諸侯那麼多,實際上西周只有兩次大規模的分封,第一次是武王伐紂後,一次是周公誅管蔡後,一共只封了71個諸侯,其中姬姓53個。西周一共封了多少國家,根據以上歷史和政治制度,綜合資料記載,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西周打敗敵人重新賜封建立的國家或封國,共有71個,因為都是用周王發下來的土地實際賜封建立的國家,所以稱作實際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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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與周王同姓姬的姬姓封國53個,異姓之國或有功之臣與前朝貴族或三皇五帝與夏商王朝後裔封國共計18個。53個姬姓封國中,周公之後加封2個,共計55姬姓封國。後來滅國後以國為姓而演變成55個姬系姓氏;最初的53個姬姓封國裡面,姬昌及其兄弟的直系子孫封國是15個,屬於護衛周朝的直親封國。這就是左丘明《左傳》和荀況《荀卿子》說諸侯國封國七十一、姬姓之國四十和兄弟之國十有五個的來源。除了71個封土建國的封國外,還有宣佈服從周天子沒有滅國而接收封號的封國、方國,還有330個左右,稱作名義封國。名義封國加上直接封國共計有四百個左右。這是《呂氏春秋》說四百個封國的歷史來源。此外,整個姬周王朝(包括西周與東周)時期,四周八方的邊遠地區的部邦和部落,為了獲得和平安定和圖個“正統”名譽,宣佈服從周天子而前來首都上貢的“泛諸侯國”,稱作“服國”,總計還有八百個左右(這是《呂氏春秋》等說服國八百個的來源)。這八百個服國類諸侯國,再加上前面的實際封國和名義封國四百個,一共有一千二百餘個泛諸侯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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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是周王的。分封制只是把土地給諸侯來管理。王子王孫受封之地,都是從原有的土地中劃分出來封給他們的。諸侯對天子有隸屬關係,有鎮守疆土、捍衛王室、交納貢稅、朝覲述職的義務。諸侯在封國內是君主,初封時就是半獨立狀態,在封國內亦實行分封制。國內土地的一部分歸諸侯直轄,一部分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樣情況分土地給士,士直接統治、剝削庶民。封國內的層層分封制也是與宗法制度相結合的,就是嫡長子世襲制。這樣的層層分封,形成為一座政治寶塔,壓在廣大勞動人民頭上。自天子至士,為各級貴族,庶民主要是農業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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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政治體制是方國聯盟,商王朝以商部族為中心建立國家政權,商王控制著聯盟的權力,支配各方國,人類最初建立的政治制度大體都是這樣。西周封建邦國則打破了部族形式,分封到各地建立的王國,不再以部族集團的首領為統治者,而主要以周王室的同姓親族為分封對象,重新建立一套體制。同時又以宗法制強化王權,並解決各級行政權力的繼承問題。這種制度顯然比方國聯盟更有效,因為一方面各封國與中央(王室)形成了臣屬關係;另一方面,各封國與王室的血緣關係保證了政治隸屬關係的有效性。當然,西周不可能打破所有的部族組織,為控制全國,同姓親族、功臣、姻親所封之地或為戰略要地,或為富庶地區,受封地的同時還伴隨著大量的物質、武裝和人口,這就保證了統治效果。由此可以看出,西周的分封制與宗法制較之夏、商更為成熟。但是,宗法血緣關係不能從根本上保證中央與地方的隸屬關係,血緣關係經幾代後就會逐漸疏遠,封國的實力一旦強大起來,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會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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