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礎知識13「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徵收對象,依房產價值或租金向房產所有權人徵收的一種稅,它屬於對納稅人資產存量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一、房產稅的納稅人

納稅人是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或個人。

房產稅一般應有房屋所有人繳納。房屋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以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為納稅人。

二、房產稅徵收範圍

房產稅的徵收範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其徵稅對象是房屋,農村的房屋不在徵稅範圍之內。

房地產基礎知識13「房產稅」

三、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分為以下兩類:

1、對於非出租的房產,以房產原值一次性減除10%-30%後的餘值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具體減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對於出租的房產,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租金收入是房產所有權人出租房屋使用權所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勞務或者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租金的,應根據當地房產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進行計徵。

四、稅率

房產稅的稅率根據計稅依據的不同分為以下兩種:

1、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依照房屋租金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房地產基礎知識13「房產稅」

五、房產稅的稅額計算

1、依照房產餘值計算:

應納房產稅稅額=【房產原值-房產原值x(10%-30%)】x1.2%;

2、依照房屋租金計算:

應納房產稅稅額=房屋租金收入x12%。

六、房產稅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房產稅按年計徵,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房地產基礎知識13「房產稅」

七、房產稅的減免情況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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