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知多少?

小紅和秋水是一對外地小夫妻,經過幾年的打拼,兩人攢足了首付。幾經對比,兩人通過一家中介購置了一套位於金橋路的二手房。通過約談房東,買賣合同順利簽訂,各項交易流程也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夫妻兩拿到了屬於自己的產證。

5年過去了,為了置換一套更大的房子,夫妻兩將金橋路的房子出售了。在陪同買家辦理交稅手續時,兩人被告知有一筆房產稅及滯納金需要補交,金額高達40000元。夫妻兩十分納悶,明明居住證早已滿3年了,怎麼還需要繳納房產稅呢?通過和窗口理論,夫妻兩才明白,雖然居住證在拿到產證後的第四個月就已經滿3年了,但兩人並未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重新審稅的手續。就這樣,夫妻倆白白損失了幾萬塊。。。

房產稅,知多少?

劃重點來了:

1、外地人若想免徵房產稅,需滿足居住證滿3年或積分滿120分,否則每年年底都需繳納房產稅。

2、待居住證滿3年或積分滿120分以後,房產稅並非直接停止繳納即可,而是需要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重新審稅手續,否則將產生滯納金,時間一長,需補交的房產稅及滯納金的金額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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