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被徵收選擇貨幣補償 再買房按剛需家庭進行登記

華商報記者10月29日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範圍內,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被徵收人可在二年內以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自12月1日起按照“徵收一套購買一套”的原則,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西安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推進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保障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範圍內,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被徵收人可在二年內以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為單位,按照“徵收一套購買一套”的原則,持已網籤備案的《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議(貨幣補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據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房屋被徵收人在商品住房意向登記平臺按剛需家庭類別進行實名意向登記。

房屋被徵收人在意向登記信息核驗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房屋被徵收人的婚姻狀況及其購房意向登記時的家庭成員的身份、戶籍、婚姻狀況等證明材料;房屋被徵收人本人滿足首付款條件的存款證明(因個人徵信問題不能獲得貸款的,房屋被徵收人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不能貸款購房後果);存款證明不高於意向房源購房款的30%;已網籤備案的《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議(貨幣補償)》;房屋被徵收人委託他人提交相關核驗資料的,應核驗委託書、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華商報記者 陳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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