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參加疫情防控者未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 不轉逾期不計收罰息

2月15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出臺。細則明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而超期的,提取業務所需的相關資料期限可順延三個月。


西安:參加疫情防控者未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 不轉逾期不計收罰息


  繳存業務

  無力按時繳存的企業

  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

  細則明確,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無力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其中,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是指受到當前疫情影響較大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延期繳存期滿後,仍無力足額繳存公積金的企業。

  降低繳存比例是指公積金繳存比例較高的企業,可通過公積金網廳或疫情結束後到繳存銀行櫃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比例和個人比例分別不低於5%。

  臨時性暫緩繳存是指延期繳存期滿後,仍無力為職工繳存公 積金的困難企業,單位經辦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暫緩繳存決議或工會意見,向開戶登記所屬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申請辦理臨時性暫緩繳存手續,臨時性暫緩繳存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由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備案登記後予以實施。已辦理臨時性暫緩繳存的企業,其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將會受到影響。

  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和職工,可待疫情結束後繳存,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繳存,不超過3個月的,可視為正常繳存,貸款權益不受影響。

  疫情期間指2020年1月26日陝西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起至應急響應解除(以下同)。

  臨時性暫緩繳存期滿後,企業仍面臨困難,虧損滿一 年以上,且職工工資沒有保障時,可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施細則》及辦事指南有關規定辦理單位緩繳業務。

  非企業類繳存單位參照以上措施執行。

  提取業務

  無法辦理而超期的

  相關資料期限可順延三個月

  細則明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而超期的,提取業務所需的相關資料期限可順延三個月。

  “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而超期的”,指在疫情期間由於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時限的。

  購買商品房、單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遷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疫情期內超過5年的,疫情結束後可在順延的三個月內提取。

  疫情期間最後一次還清商業購房貸款的,疫情結束後可在順延的三個月內提取。

  疫情防控期間提取業務只辦理本地戶口、本人提取業務,暫停委託代辦提取。各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中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網上辦事大廳、“手機公積金”APP、支付寶、i西安等在線平臺 查詢及辦理公積金提取(轉移)業務。離退休提取可通過支付寶(城市服務)、“手機公積金” APP自助辦理,內部轉移可通過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服務大廳(雲3版)由轉入單位經辦人自助辦理。

  建議各繳存單位和職工延期辦理線下提取業務,因重大疾病、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等緊急事項確需辦理特殊提取業務的,需採用電話預約方式辦理。


西安:參加疫情防控者未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 不轉逾期不計收罰息


  貸款業務

  確需線下辦理貸款業務

  須至少提前一天進行預約

  細則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人員,在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暫時不轉逾期,不計收罰息且不影響個人徵信。職工應償還貸款本息須在疫情結束後的次月起,最長3個月內償還。

  對在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要包括具有下列情形的貸款職工:

  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包括醫護人員、警務人員、城市管理人員、社區工作者、環境工作者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疫情防控及保障供給的人員等;

  住院治療、醫學觀察或被政府隔離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

  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人員,主要包括企業減員、未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職工以及無收入來源的自主繳存人員。

  鼓勵借款人通過支付寶、公積金手機App等線上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業務;對無法線上辦理的貸款業務,建議借款人延期至疫情結束後辦理;對確需線下辦理的貸款業務,須至少提前一天進行預約辦理。

  疫情防控期間,對銀行尚未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在疫情期間暫緩受理。各受委託銀行代理員和中心信貸員要積極引導借款人待疫情結束後再提交申請。對銀行已受理但尚未面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各受委託銀行代理員主動與借款人聯繫預約面籤時間及地點,中心辦事大廳暫不受理貸款面籤業務。貸款人應儘可能選擇錯峰辦理,即辦即走,減少停留時間。疫情防控期間,貸款審批限時辦結制暫緩執行。

  在疫情期間,貸款檔案資料的移交能延期的可適當延期;對確實無法延期的,可提前預約辦理移交手續,避免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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